林川翻到最後一頁,是一份法院內部的情況說明。
上面寫著:方如蘭法官在得知女兒遇害後,曾向院領導提出一個請求——她要求親自審理這起案件。
請求被駁回。
三天後,方如蘭提交辭職報告。
林川把案卷合上,放在桌面上。
他沒說話。
韓冰站在旁邊,眼眶泛紅,別過頭去看窗外。
孫啟明站在原地,不知道該不該開口。
辦公室裡安靜了很久。
林川的手指搭在案卷封面上,拇指無意識地摩挲著“方晴”兩個字的凹痕。
“她審了三十年家暴案。”林川的聲音很輕,“簽了不知道多少張保護令,把不知道多少個混蛋送進了監獄。”
他停了兩秒。
“但保護令沒能保住,她自己的女兒。”
韓冰的鼻子酸了一下,用力吸了口氣。
孫啟明低聲說:“辭職之後,方如蘭消失了將近一年。再出現的時候,就是註冊喜來緣婚慶公司。同一年,城南紅旗路的那個互助會也開始運作了。”
林川靠在椅背上,目光落在桌面上那張剪報掃描件上。照片裡的方如蘭穿著法袍,眼神銳利。
法袍脫了,眼神沒變。
她只是換了個戰場。
“林隊。”韓冰轉過頭,聲音有點啞,“她做的那些事……幫那些女孩逃走,給她們找住處、找工作……從法律上來說,協助失蹤,涉嫌窩藏……”
“我知道。”
“但那些女孩如果不走——”韓冰的聲音頓了一下,“第二個方晴隨時都會出現。”
林川沒接話。
他重新翻開案卷,看著方晴遇害現場的照片,被連捅十七刀。
一個審了三百多起家暴案的法官,一個被媒體稱為“家暴終結者”的女人,親眼看著法律沒能救下自己的孩子。
然後她脫下法袍,走進城南老居民區的三樓,一個一個地把別人的女兒從火坑裡拉出來。
林川合上案卷。
動作很慢,像是怕驚動裡面那些沉睡的名字。
韓冰看著他的側臉,發現他的表情和平時不太一樣。不是破案時的冷酷,不是審訊時的銳利,是一種很少見的、沉下去的安靜。
”?隊林“
。鎖了上,屜進放,好理整卷案把,來起站川林
”。見要我“
”?喚傳?見麼怎“:下一了愣冰韓
。頭搖川林
。眼一冰韓了看,匙鑰車的上桌起拿他
”。份的察警以是不“
。秒一了停,上把門在搭手,口門到走他
”。份的子兒個一以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