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首長的小嬌妻夜夜鬧離婚》第222章 丁參謀長帶隊迎接陸硯崢(2)

作者:青葉朵朵·1個月前

他略顯窘迫地解釋。

“結婚證暫時沒有。前段時間我和我媳婦拌嘴吵架,鬧了幾天離婚。現在我們誤會消除,打算復婚,正準備找你們提交復婚申請呢。你看怎麼辦,現在可以辦嗎?”

“最好快一點,越快越好,我一天都等不及。”

沒有結婚證?就不是正式夫妻,那他帶來的這個嫂子,就算不上軍屬,也沒有資格隨軍。

這......?怎麼搞?

年輕幹事仰頭向丁參謀長求助,並如實稟報。

“領導,咱們部隊有嚴格規定,非正式軍屬不能隨軍。陸副師長這……”

陸硯崢連忙解釋。

“我知道,按照條例規定來說,我媳婦現在確實不是軍屬。但是,我們馬上就要復婚。”

“而且,她腹中有我的崽崽。我孩子總是我的軍屬吧?你們得按照正常家屬算。”

一聽到陸硯崢離了婚,王曼麗那張暗淡頹喪頓時死灰復燃,重新燃起了愛情的希望。

她激動地上前搶著回答。

“當然不算。胎兒尚未出生,沒有人權。這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陸硯崢眉頭緊蹙,那雙冰冷凌厲的眸子如寒刀一樣劈向她。

“有沒有法律依據,跟你有什麼關係?你是軍隊領導嗎?你有什麼權利否認?”

王曼麗被喜歡的男人當眾怒斥,驕傲的臉面碎了一地。她鼻尖一酸,眼眶通紅,捂著臉哭泣著跑開了。

丁參謀長也是第一次遇到這麼頭疼的問題。

他是作戰軍官,只懂得帶兵訓練,上陣殺敵,也搞不清楚那些政工紀律的條條框框。今日,他就是聽從領導命令,帶隊前來迎接個新戰友,怎麼還碰上這麼件棘手事?

若是說允許,萬一這不合規矩,肯定會招人口舌。

若是不允許,落了新戰友的面子,而且對方官職還挺高,這第一天就得罪,日後要怎麼相處?

丁文面露難色,非常圓滑地把問題丟擲去。

“這事屬於政治部管,我也不懂,更不能越權處置。”

“張幹事,辛苦你去請示一下郝政委或者計生辦劉主任?讓他們來一趟。”

那年輕幹事飛快地跑出去,急得跟尾巴冒煙的竄天猴似的,連蹦帶跳地拔腿。

約莫十幾分鍾後,張幹事急急忙忙,帶著個四十來歲,身材微胖,滿臉嚴肅的女人過來。

那女人身著一身軍裝,肩章上兩槓兩星,是個正營職。她見到陸硯崢卻沒有向上司敬軍禮,而是直接端著領導的派頭質問。

“陸同志,我是計生辦劉主任。根據部隊軍婚管理條例規定,你的離異前妻並不屬於軍屬,不符合隨軍條件,沒有資格進軍營。”

“至於你說的胎兒身份,更是沒有法律依據。若生下來真是你的孩子,則另說。若不是,那就更不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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