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首長的小嬌妻夜夜鬧離婚》第247章 高官犯法,該如何處置?(1)

作者:青葉朵朵·1個月前

汪曼麗囂張跋扈、陰惡歹毒的咒罵,連現場的督察官都聽不下去。方大明直接下令。

“放肆!”

“來人!汪曼麗目中無人,藐視國法,毆打孕婦至重傷,而後私自逃獄,罪證確鑿,立刻將人帶走收押!”

病房內終於恢復片刻肅靜,可緊繃的對峙氛圍,卻絲毫未減。

汪勝日陰狠的目光,死死的盯著蕭惹,卻對上一雙輕蔑挑釁的笑眸。

蕭惹鬆弛慵懶地倚靠在床頭,一副病弱無力卻又圓滑狡黠的模樣,不緊不慢地發問。

“方領導,如今汪曼麗當眾認罪,傷人犯罪事實二次核實、確鑿無誤。”

“你們軍方該不會像警方一樣,明著按律法判決,暗裡徇私放水,任由行兇罪犯逍遙法外,踐踏受害者公道吧?”

一句質問,直戳核心,堵得人無從敷衍。

方大明神色端正肅穆,字字鏗鏘地答覆:“蕭同志你大可放心。汪曼麗屬於社會公職人員,故意傷人觸犯國法,理應由地方公安機關依法定罪服刑。本次督查組全程跟進監督,絕不允許任何人干預司法、徇私放人!”

話音落地,蕭惹眸光微抬,步步緊逼,層層追問,不給對方絲毫緩衝餘地。

“既然律法嚴明、無人可以干預,那我再請問。”

“軍區副司令,是否兼任警務工作?”

“軍區高官,是否擁有特權,能夠隨意干涉地方警務刑事案件?”

“軍區高幹子孫,是否享有犯法免罰、有罪不服刑的特殊優待?”

三連追問,句句誅心,直擊汪勝日的要害!

方大明臉色愈發凝重。他斟酌片刻之後,沉聲作答。

“沒有!軍中無特權,國法無例外!任何人、任何職位,都無權干涉司法,更無犯罪豁免的資格!”

“好!好一個軍中無特權,國法無例外!”

蕭惹雙手鼓掌,對方大明的這番正義言辭給予充分的讚揚肯定。

她清揚的唇角勾起一抹清冷寒涼的笑意,目光驟然直直鎖定一旁臉色鐵青的汪勝日,語氣驟然凌厲。

“既然如此,那我請問領導。”

“已經依法收監、等待處置的行兇罪犯,在受害人堅決拒絕和解、未出具任何諒解文書的前提下,為何能被人輕易從警局帶走、高調釋放、逍遙法外?”

“軍區在職高官,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干預警務、包庇罪犯,視國法軍紀如無物,此舉,又該如何處置?!”

字字如針,鏗鏘有力地砸在汪勝日的心上!

從中央督察組踏入醫院的那一刻起,汪勝日心裡就已然掀起驚濤駭浪,滿心慌亂驚疑。

他身居高位數十年,自認手握權柄、人脈遍佈冀州,尋常糾紛完全可以一手壓下。

他千算萬算,怎麼也沒算到,蕭惹只是一個無權無勢無身份背景的普通女人,而且懷著小孩,身體還沒恢復,且並未離開冀州,她是怎麼請動中央總部督察組領導的?

。去進搭己自把能不也何如論無,實事定既的駁反法無已行罪的麗曼,下眼

。影泡為化將都,職權、位地、銜軍的有所,位高的令司副到坐易容不好,子輩一滾打爬裡隊部在他,實坐名罪的權職用濫、法枉私徇旦一

!係干有所清撇底徹圖試,駁辯聲厲,定鎮裝強,嚴威的令司副區軍起端,慌心下行強日勝汪,下之急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