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零四年,進軍彩鈴界》第28 章 簽下奇迹組合(1)

作者:巾晚打老虎·2小時前

藝人的經紀合約分成比例隨藝人咖位動態調整。

核心邏輯是公司承擔前期培養風險,新人用時間和機會換取資源。

郭律很快就跟首都青天律所要了幾份藝人制式合約,上面一些條款都是固定的,靈活修改的是分成比例。

藍律還很貼心地發來一些例子,常見的比例。

郭律帶著合同找到林辰:“老闆,現在圈內基本就是ABC三檔,對應藝人不同階段,新人期、上升期、成熟期三檔。”

林辰認真看了看,慶幸爆火,否則真去經紀公司,恐怕會剝削得褲衩子都不剩。

合同上寫著:公司全權代理藝人所有演藝事務,覆蓋影視拍攝、音樂發行、商業演出、廣告代言、肖像授權、線下活動全部品類,藝人不得私自接洽任何工作。

合約期內藝名、肖像權、所有作品版權(音樂、影視角色衍生權)全部歸公司所有;解約後 1-2 年內有競業禁止條款,不得私自承接演藝工作。

合約年限最低五年,行業標配是6-8年。

行業的共識是前三年為投入期,第五年才能收回成本並盈利。

違約金就是第二個大坑,普遍金額是500-1000萬違約金,哪怕這個藝人實際收入是1塊錢,想要解約也得要這麼多違約金。

而且藝人在沒火前,只能拿基本工資,沒有任何分成,因為合同上有條款,成本抵扣。

公司投入的包裝費、培訓費、住宿費、宣傳費都要從分成優先抵扣的。

藝人的所有收入統一打到公司賬戶,再抵扣成本,分成後,按照季度或半年一次結算給藝人。

結算週期長、透明度低,新人沒有任何議價的權利。

林辰也不是什麼善人,影視 、商演、代言分成7:3分,公司拿7,一些嚴苛的公司甚至會8:2

唱片、寫真、彩鈴公司拿85%,藝人拿15%。

違約費他修改成1000萬,合約時間8年,因為他知道,給出的歌曲一定會火。

新藝人工資也不高,,他思索片刻,王小唯現在是1200塊錢工資,轉個崗,也不能給人降薪吧?

“工資就按照2000吧。”林辰有了決定,在上面寫好後,交給了郭律,讓他去找王小唯簽訂合同。

王小唯認真看了遍,看到1000萬違約金略有一絲猶豫,簽了這個,可相當於簽了賣身契,若是不聽公司的,被雪藏,起碼未來八年沒有出頭之日。

她想到最近林辰的所作所為,認為值得跟隨,咬牙籤了字,按了手印,她眼光泛著淚花:

“郭律,我這是不是就賣給公司了。”

郭律噗呲笑了:“咱們雖然來的時間短,但是我能看出來,老闆人不錯,不能虧待你。”

王小唯簽訂完合同,走到林辰辦公室可憐兮兮:“老闆,賣身契我簽完了。”

林辰被她逗得哈哈大笑:“什麼賣身契,放心吧,你的歌我都寫好了,那個王大海聯絡沒?”

“聯絡了,他說一會就到。”

兩人是在同學聚會認識的,名字挺有意思,又都是音樂圈的,王小唯對他印象並不算太好,因為王大海是麥霸,不給別人機會。

。友朋了他和便,樂音熱的真是海大王道知唯小王,次兩來往又續後,式方絡聯了要前上主,引吸被鍵排雙奏演唯小王見海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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