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他出門去買報紙,發現街上的報刊亭都貼了他的通緝令。
各大報紙的顯著位置,也都有關於通緝他的照片。
他這才意識到,事情比他想象的嚴重得多。
電視在迴圈播放他的通緝令,報紙在頭版刊登他的照片,連街邊的報刊亭都貼了他的通緝令。
他知道,用不了幾天,他身邊的人就會認出他。
鄰居會認出他 —— 那個天天在小區裡散步的 “李森”,居然就是通緝令上的大毒梟。
他老婆會認出他 —— 她天天睡在一起的丈夫,居然就是通緝令上的大毒梟。
他老婆家裡的人也會認出他 —— 他們一直覺得這個女婿人挺好的,沒想到居然是個大毒梟。
他知道,他不能再假裝無事地在這個家待下去了。
於是他匆匆回家,帶了點貼身衣物和現金、銀行卡等重要東西,馬上開始逃跑,連跟妻子和孩子也沒打個招呼。
從家裡離開後,他跑到了桂林郊區的山裡,找了一個廢棄的空軍雷達站山洞。
那個山洞很偏僻,在山的深處,一般人找不到。周圍都是樹,根本看不出裡面有個山洞。
他在路上買了些乾糧和水,躲在了山洞裡。
他在那個山洞裡一共躲了十六天。
白天不敢出來,晚上才敢出來找點水喝。
山洞裡很潮,地上都是水。他晚上就睡在地上,身上蓋著一件外套。山洞裡很冷,他晚上經常被凍醒。
但他不敢出來。他知道,警察在外面鋪天蓋地地找他。
甚至這時候說不定他的家人,或鄰居已經報了警。
十六天後,警察終於搜查到了那個山洞。
警察小心翼翼地走進山洞,以為他還在裡面。
結果,山洞裡空無一人。
只有牆上寫著幾個大字:“李森在此一遊”。
警察都愣住了,那時候警方已經知道李森就是劉招華的化名,他居然敢在山洞裡留字挑釁。
當然,那時候劉招華早就走了。
他在山洞裡躲了十六天,覺得警察外面應該搜得差不多了,也許很快會到這個山洞來,所以就悄悄走了。
他走之前,還在牆上留了這幾個字,就是為了挑釁警察。
他覺得,警察查了他這麼多年,還是沒抓到他。
他甚至有點得意 —— 你們警察也不過如此。
。張囂麼這是就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