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中外重案紀實錄》第一百八十五章 雙梟聚頭(1)

作者:上海寶木·1小時前

一九九七年一月七日,劉招華離開雪峰寺,坐上了去廣東的長途汽車。

一路顛簸,他在普寧流沙鎮下了車,用一張事先準備好的假身份證,在一家不起眼的小旅館住了下來。

身份證上他的名字是“劉木清”,籍貫寫的是廣東梅州。

他在普寧待了將近一個月,並沒有急著去找陳炳錫,而是先摸清了流沙鎮的地形,記住了幾條主幹道和巷子,觀察了當地的市面情況。

他在旅館的房間裡翻看當地的報紙,留意任何跟“福建”、“福安”、“製毒”有關的訊息。

但是他並沒有看到這些,福安那邊的通緝令根本沒有傳到廣東這邊來。

一個月後,他確認自己暫時是安全的之後,就開始打聽陳炳錫的訊息。

陳炳錫在普寧不是無名之輩。劉招華在平潭做菸酒生意的時候,從一個普寧籍的生意人嘴裡聽到過這個名字。

他是流沙鎮赤水村人,早年做布料生意和服裝加工,後來轉做“別的東西”,在普寧地面上有頭有臉。

經過一番周折,劉招華透過旅館老闆的引薦,輾轉找到了一個跟陳炳錫有過往來的人,讓對方帶話:有一個福建來的朋友,想跟陳老闆談一筆大生意。

陳炳錫沒有馬上回應。

他派人先摸了摸劉招華的底——住在哪家旅館,來了多久,平時跟什麼人接觸。在確認了劉招華是“一個人來的,沒有尾巴”之後,他才同意見面。

見面地點安排在流沙鎮的一家茶樓。

陳炳錫比劉招華大九歲,個子不高,面相和善,穿著一件普通的夾克,看起來就像一個做小生意的本地商人。

兩個人沒有寒暄太多,劉招華就從隨身的包裡拿出一個塑膠袋,裡面裝著大約十克冰毒,推到陳炳錫面前。

“你讓人驗一下。”

陳炳錫沒有當場驗。他把塑膠袋收起來,說了一句“明天給你回話”,就起身走了。

果然是一個極其謹慎的人,劉招華暗暗想。

第二天,陳炳錫的人就來找劉招華,說陳老闆想再談一次。

這一次,陳炳錫的態度變了。一見面,他就急切地問劉招華:“你有多少那種貨?”

“你要多少,我就能造多少。”劉招華淡淡地說。

“你自己能製造?”陳炳錫眯起了眼睛,興趣濃厚起來。

接著兩個人密談了一個下午,條件很快就定下來了:劉招華出技術,負責購買原料和裝置、安裝除錯、指揮生產;陳炳錫出資金,負責租廠房、僱人手、銷售渠道。

最後最重要的是利潤分配——五五分。

一九九八年五月,陳炳錫在流沙鎮赤水村租下了一個手袋加工廠,用來作為提供給劉招華製冰毒的場所。

手袋廠是陳炳錫的大舅子陳俊玉經營的,已經閒置了一段時間,廠房不大,但水電齊全,位置也合適——廠外就是村民的魚塘,周圍沒什麼人注意。

對外,工廠聲稱是做“香料”的,這個說法跟劉招華在福安用過的“塑膠廠”一樣,都是用來糊弄外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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