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些股東開始探討這個話題,又見到林曜的表情逐漸嚴肅,副總終於明白董事長的用意了。
原來董事長是要讓林曜明白,公司高層開始重視他。
用一場會議來拉攏林曜的人心,還是董事長會玩。
其實董事長不提合同的事,林曜一般是也不會跳槽的。
林曜還是很喜歡綻放作曲部的工作氛圍,除非綻放主動拋棄他。
沒過多久,那群老股東不再反對S級金牌合同的待遇。
也確實和賴主管說的那樣,不要等林曜徹底展現出金牌的價值時才給人家相同的待遇。
回到作曲部,賴主管才叮囑林曜:“阿曜,管理部門一會就把新合同給你送過來。”
今天的會議,林曜有點意外,當即詢問情況:“S級金牌合同,是什麼樣的待遇?”
“作品產生的收益,你拿7成,公司拿3成。”賴主管有些激動:“阿曜,你算是出人頭地了,董事長親自為你召開這樣的會議。”
賴主管其實早就猜到了,從《後來》《說散就散》開始,只要後續的作品質量不算太差,公司都會重視。
而阿曜也沒有讓他失望,《起風了》《海底》一齣,直接奠定了他在綻放的地位。
然而,林曜關心的重點一直是合同的事,繼續追問:“S級金牌都7成了,那一級合同豈不是要上天?”
一級合同一般是給詞、曲神那種音樂製作人的,也就是說,他們的合同待遇,分成高達8甚至9成以上?
那公司不掙錢了嗎?
哪怕是8成,公司拿2成也撈不到多少錢。
畢竟一首作品從運營到宣傳等等再到釋出,可是一筆不菲的開銷,而且公司還要給一部分收益歌手。
“一級合同和S級金牌合同的分成是一樣的,都是7成,關鍵在於他們每年能拿到公司分紅。”賴主管說道:“具體多少分紅我也不太清楚,好像其他音樂公司簽約詞曲神的時候,每年分紅有公司淨利潤的1%~5%。”
林曜點頭,大概清楚了,相當於給一點股份留住這些頂級的音樂製作人。
一家公司,業務很廣的情況下,每年淨利潤有十個億以上,那分紅都有一千萬到五千萬不等。
而詞神,為了保證質量,一首作品會經過漫長時間的打磨,一年總共才出那麼兩三首,除非是開掛。
在這種稀少作品的情況下,公司分紅就顯得特別重要了。
再說了,哪怕大一點的公司,總體一年淨利潤不可能只有十個億,像初星、斬芒、星娛、雷霆這些大型音樂公司,一年收益至少是幾十個億以上,可能還不止。
林曜說道:“所以除了分紅方面,我現在的分成和那些前輩的合同待遇是一樣的了?”
賴主管說:“是的,公司已經開始重視你了,從董事長剛才的態度就不難看出來,他召開這個會議,目的是想讓你看到公司高層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