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槿回到已經有好幾天了,一直都在忙工作上的事情。
直到今天,她才有時間休息一下。
上午,她開車去了一趟超市,補充了一些日常用品。
下午終於沒有什麼事要做了,蘇槿便讓助理幫她聯絡了一傢俬家偵探。
然後她把琳達的個人資訊發給了私家偵探,讓他們幫忙調查一下,看看琳達現在在哪裡工作。
因為資料比較詳細,私家偵探那邊很快就把琳達現在工作的地址發了過來。
原來她現在在一個酒吧裡當駐唱。
這應該是好不容易才爭取來的工作吧?
蘇槿坐在那裡思考了半天,最後決定今晚去那家酒吧給趙雪嫚捧捧場去。
傍晚,蘇槿又給自己化了個歐美大濃妝,再帶上那頂金色的長髮,乍一看根本分不清她是白人還是黃種人了。
私家偵探那邊發來的資訊顯示,琳達是晚上八點鐘上臺演唱。
因為距離比較遠,所以蘇槿七點鐘就出發了,臨走前,她把那個錄音機也帶上了。
她也不確定能不能用得上,只是以防萬一。
蘇槿其實一直也沒想好該怎麼收拾趙雪嫚,才能解開她這二十多年的仇恨。
趙雪嫚當年做的那些事雖然很卑鄙,可也不算觸犯了法律,最多也就是受到一些道德上的譴責。
就算觸犯了法律,她現在身處,而且還過了二十多年的追訴期,想用法律的手段收拾她是不可能的。
她唯一的辦法,也就是在趙雪嫚的生活當中,給她製造一些不用負法律責任的麻煩。
既然現在知道了她的工作地點,蘇槿覺得她又多了一個報仇的方式。
到了酒吧門口,蘇槿先把車停好,然後才推門進去。
這是一家藍調小酒館,裡面放著舒緩的音樂,燈具發出的是琥珀色的暖黃光,顯得比較昏暗。
裡面的顧客男性佔多數,很多人手上都夾著煙。
室內煙霧瀰漫,那些暖黃的燈光穿過煙氣,朦朦朧朧,更是給人一種放縱又迷離的氛圍。
門口的牆上貼著一張手寫告示,今晚的演出樂隊以及演唱人員的名單,都在上面寫著。
蘇槿看了一眼,果然在上面看到琳達的名字。
她早到了幾分鐘,此時琳達還沒有上臺。
蘇槿先給自己要了一杯瑪格麗特,然後坐下來,一邊慢慢品酒,一邊等著趙雪嫚上臺。
很快,舞臺上的燈光亮起,趙雪嫚穿著一身演出服,從後臺走了出來。
她唱的第一首歌曲是《Let’s 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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