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都市修仙》第411章:那一襲紅衣(1)

作者:小騙子·2小時前

昨夜大雨,朝陽卻是早早地爬了出來。

今天的格斯.尼克勒斯三十五歲,今天的他還是一個不羈浪子。

格斯並不知昨夜的大雨,他閉上眼還是昨夜的狂歡。

十九度的陽光灑在臉上,暖暖的,癢癢的。哇!這個世界是如此美好。

格斯深愛這個世界,也深愛昨晚那個姑娘白白的肚皮。

他想起了自己的哥哥,諾斯.尼克勒斯。

格斯非常非常不明白,這個世界充滿了陽光,充滿了歡笑,那位倔強的哥哥為什麼一定要去改變這世界呢?

那位倔強的哥哥所理想的世界又是什麼樣的呢?

格斯苦笑著搖了搖頭。

這些和自己有什麼關係呢。

他的哥哥諾斯.尼克勒斯是整個意國的英雄,在這雙羽翼下,他可以毫無顧忌的成長。

說起來格斯的身世,稍微有些複雜。

諾斯.尼克勒斯比他大了十八歲,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其中複雜的過程格斯也不甚清楚,格斯只知道,他們共同的父親拋棄了諾斯的媽媽,然後娶了身為當紅明星的媽媽。不久格斯出世,母親卻因難產而死。

他的出生從一開始便就意味著要揹負某種罪孽。

格斯的童年非常不美好,那位深愛母親的父親並不愛他,甚至像垃圾一樣厭惡他。

可他跟哥哥諾斯的關係卻出奇的好。

在某一天晚上,父親又動手打他了。這一次是要打死他,要他去給因他死的母親去償命。

然後格斯就看到了血。

那真是一個不能去回憶的傍晚。

諾斯用桌上的水果刀親手殺死了他們的父親。

“以後我來保護你。”當時諾斯這麼說。

小時候格斯一直以為哥哥也是那位只比諾斯還要小一歲的母親所生。

後來長大了才逐漸明白,原來正是自己母親的出現,才令他們的父親拋棄了諾斯的母親。

他不明白為什麼哥哥會對自己這麼好,好的超乎一切,甚至可以為了他殺死父親。

這個問題困擾了格斯許多年。

一直在他三十歲的時候,無意中才解開了這個謎團。

原來格斯的母親曾是哥哥諾斯的情人,他們的父親在知道一切的情況下,卻仍舊橫刀奪愛,利用自己的權勢,強迫母親嫁給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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