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與死者同行》第488章 穿刺放氣(1)

作者:我不是曹魏·1個月前

穿刺放氣法其實在 2000 年的時候,國內就已經有人在使用了。

但這個方法與法醫處理屍體的規範存在一個明顯矛盾點,那就是絕對不能在現場使用工具對屍體造成外傷,以及在現場破壞屍體的包裹物。

就比如眼下這幅場景,一號死者渾身上下被包了厚厚的一層塑膠膜。

那如果使用穿刺放氣的方法,就必然需要剪開塑膠膜,且在案發現場對屍體的表面進行二次切割,這是法醫明令禁止的。

但在 2010 年左右,北平、滬市、杭市、深城等一些大城市的省廳法醫就已經開始普遍使用穿刺放氣,處理因腐敗氣體導致屍體被卡住的情況了。

2015年、2016年的時候,國內新生代法醫要求必須掌握穿刺放氣這項技能,它算是法醫的核心技能之一,但仍沒有明確相關規定允許使用這種辦法,所以說這項規定還是和法醫要遵守的工作行為準則互相矛盾。

一直到今年5月份,也就是這個月的月初,公安部終於出臺了相關規定,明確規定法醫在應對該情況下,把穿刺放氣這一手法定為標準手法。

公告雖然出了,但要推廣普及還是需要一定時間的,沈明估計這個公告最起碼還要一年時間才能讓所有法醫知道,如何標準地去處理這種屍體終於有了定論。

他們也不是不知道這個辦法,只是他們不想擔責任,如果是普通的兇殺案或者普通的命案他們直接就上手了,現在這種省廳直接接手的案子他們不敢動,所以沈明幫他們做出了選擇。

“你好,沈明。”

沈明伸出手,主動和現場的一些法醫握了握手,其中有一個沈明還認識,在七水縣的時候沈明遇到過。

“又見面了阿明。”

“張哥,真巧,又見面了。”

“你剛說穿刺放氣,那狄處長能同意嗎?”

“包同意的,公安部都有規定了,我估計你們忙著案子沒時間看,直接幹就行了,這屍體耽誤不得了,放氣之前用無菌石蠟沿著屍體澆一圈。”

“這個我懂。”

“那就沒啥說的了,我估計塑膠膜上還有指紋,這兇手不是什麼心思縝密的傢伙,宿舍裡面就留了不少指紋,滴完石蠟之後再放氣,儘早把屍體弄出來。”

“那行,那我們就申請了。”

沈明一點都沒覺得自己是在喧賓奪主強出風頭。辦案子就是辦案子,有標準方法不用還要討論到什麼時候?討論來討論去最後還得進行穿刺放氣,這幫老油條心裡心知肚明。

至於沈明所說的嫌疑人會留下大量指紋,也是沈明看著下水道的塑膠膜說出來的,塑膠膜上到處都是紅色邊框,一看就知道是指紋。

除此之外,死者頭部也被纏了好幾圈膠帶,膠帶內側也能看出來有指紋。

能把一個成年人包紮成這樣,且運到這裡來,用的還不是拖拽的那種運屍方式,可見兇手的力氣不小。

和幾人聊了一會天,沈明也沒在邊上等著,反正方法已經告訴他們了,讓他們自己搞就行了。

這麼想著,沈明慢慢地走進了廠區。

這是一家傢俱加工廠,基本上做的就是床頭櫃、桌椅板凳,木板床這種小類的傢俱。

前院裡堆了不少木材,裡面到處都是切割用的工具,廠區內還算比較乾淨,就是木屑比較多,雜物堆放的也比較亂,這算是一些縣城小廠的通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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