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私人生活需接受公司監督,避免對公眾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說穿了,簽了這份合同,他這個人就打包賣給糖人了。
說什麼、做什麼全得聽公司的安排,整整八年。
“蔡總,合同能改改嗎?”蘇言從合同上抬起頭。
端起茶杯吹了吹浮沫,蔡依儂沒接話。
蘇言也不客氣,抽了支水性筆,直接在紙上劃了起來。
把八年改成了三年。
分成改成五五開。
接著在那幾條“行為規範”上畫了個大叉,旁邊補上一行字:“藝人在非工作期間享有自主權,公司不得干涉其私人生活及言論自由。”
改完,他把紙推了回去。
蔡依儂放下茶杯掃了一眼,“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蘇言。”
她把合同往桌上一丟,“不怕跟你說,胡戈都沒這待遇。整個圈子,就沒有這麼籤經紀約的。”
“你是來當藝人,不是來當大爺的。公司投資源捧你,當然要保證投資安全。你隨口說錯一句話,亂接一個通告,可能就把幾年投入全毀了。”
“還有年限。八年改三年,你在跟我開玩笑?我好不容易把你捧紅,你轉頭就走人,我們糖人喝西北風去?”
撓了撓頭,蘇言露出個年輕人不懂事的笑容,終於說出了真實意圖:“蔡總,據我所知,公司捧人,不一定就能捧紅吧?”
“你想說什麼?是投資就有風險,當然不一定能紅。”
蘇言這半年反覆琢磨過:假設有一天要籤經紀公司,能不能避開賣身契,他試探道:“既然這樣,我們籤一個對賭協議,怎麼樣?”
不等蔡依儂回應,蘇言繼續開口。
“楊四郎這個角色,加上您預計給的‘張陸讓’。算糖人在我身上的資源投入,折算成具體金額,一百五十萬只多不少吧?”
在《神鵰》劇組時,他就聽過一些傳言。說楊過這個角色是黃小明花一百萬買的。
可見資源真能折算成錢。
《當我飛奔向你》只是小成本校園劇,男一號加上楊四郎,資源厚度肯定比不上“楊過”這種國民級角色。
這已經是往高了報的。
蔡依儂眼神微動,沒反駁。
“糖人後續投入。形象包裝、宣傳通稿這些,按五十萬算,也只多不少吧?”
這半年冷眼旁觀,糖人對藝人的宣傳,原則是能蹭就蹭,能省就省,喜歡借東風。
這個數,他同樣往高了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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