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986章 敲錘那個都是我的人(2)

作者:左柚姜楠·9天前

我國的相關法律裡面,一般只有離婚訴訟是必須當事人親自參與庭審的,其他的案子,原則上來說,代理人到了就行。

但那是原則上,而眾所周知,原則上是那樣,就代表著可以突破這個原則。

在實務中,如果法官覺得這個案子的當事人必須出庭,他就可以這麼要求。

程浩這個案子,確實可以這麼要求,因為這裡面的問題很大,可以說,一念之間,程浩就會從原本的民事訴訟被告變成合同詐騙罪嫌疑人,且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這樣的情況下法官有理由認為當事人必須出庭,他有這個權利,而且這樣做其他人也挑不出任何問題。

緩刑期間又發現新的罪名,必然要重新收押,希望程浩到時候心理不要崩潰,看周某人已經幫對方安排的明明白白了。

像是程浩這種人,周雲覺得這麼安排對方一點都不為過,這年頭買剛需房的,那花的都是血汗錢,一分一分的攢出來的。

而程浩呢,連這些錢都要騙,讓人家買了房子住不進去,還要在那裡說什麼,我自己設立的居住權,是你們沒有去查。

這不就是純純的騙人嗎,這種人家買了房子就是為了住的,現在住不進去,6 個錢包的血汗錢都沒了,誰受得了。

當時於小慧在直播的時候找自己,那聲音中都帶著絕望,因為在小慧看來,自己一家人基本上已經沒什麼希望了。

問了那麼多律師,都告訴他,對方已經登記了居住權,在這樣的情況下,他不管做什麼都沒用,因為都怪他自己之前沒有查清楚。

這還得虧他買房子的時候沒有貸款,要不然就更慘了,這邊的貸款還必須得還,另一邊你還得自己再租房子住,說起來都覺得心酸。

而很多買了爛尾樓的,就是這樣。

所以在周雲看來,送對方進去那已經是最大的仁慈了。

就這麼想著,周雲一路走回了酒店。

另一邊,公安機關的效率還是挺高的,哦不對,應該說張磊律師的效率很高。

本來他也和其他那些同行一樣,覺得自己就算被抓了,應該能扛住訊問。

畢竟他們這些律師都很清楚,在公安機關那裡,第一次訊問是最重要的,也是最關鍵的。

一旦你在第一次訊問的時候認了罪,基本上後面就很難翻盤了。

現在網上有很多我們看到的、比較有爭議的案子,基本上可以說,都是當事人在第一次詢問時認罪了。

要不然的話,後面也不會那麼弄。

而一個普通人突然被帶走,然後馬上開始詢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很難扛得住的。

但是,什麼都懂並不代表就能扛得住。張磊坐在後悔椅上還沒多久呢,就把程浩給賣了。

“所以,就是你給那個程浩出的主意,讓他透過設立居住權的方式來對抗執行嗎?”民警問道。

張磊點點頭,不過很快又馬上搖搖頭:“不不不……不是,我就是給他做了個諮詢而已。”

“當時是他問我呢,他問我說怎麼能把自己的房子保住,我就告訴他,可以設立一個居住權。”

“至於卡時間 bug 這個,我當時沒說是後面他自己也查了一些資料想到的,他想到之後才來問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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