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403章 證據不足撤訴!(1)

作者:左柚姜楠·1個月前

走到窗前,周雲接通電話:“餵你好,京海振天律師事務所周雲,請問你有什麼事嗎?”

手機中一個女聲響起:“周律師是吧,您好您好,我是青縣檢察院的任莉莉,想和您聊聊,您有時間嗎?”

周雲聞言道:“啊?任檢?案子不是都已經中止審理了嘛?你現在打電話要說什麼?”

“案子雖然中止審理了,但是還有一些別的問題,您看您有時間嗎?”任莉莉再次開口道,語氣放的很平緩。

周雲笑了笑道:“聊案子是吧,那你直接說吧,就在電話裡說,我現在也確實是比較忙。”

他可沒有瞎說,兩萬多個賬號呢,那就意味著至少兩萬多個起訴,這事可不是鬧著玩的,誰遇到都會忙。

該說不說,案子做了這麼長時間,兩人可是從來沒打過電話的,都是那個助理朱依玲在打電話。

所以剛剛那才是陌生電話,因為以前沒有接到過。

電話另一邊,檢察院的任莉莉有點猶豫道:“周律師,要不咱們還是見個面吧,你看這不太方便……”

周雲頓時笑道:“不方便啊,不方便就算了吧,現在我覺得這案子也沒必要聊了,之前我去公安機關問了問,那個王婧婧已經被刑拘了。”

“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案件情況應該很明朗了吧,沒什麼需要聊的。”

“既然你們不方便就算了,我掛了啊。”

之前老秦想見一見人,那叫一個難,真的是難如登天。

現在你一個電話就想見我?我也會忙啊。

律師確實在刑事案件裡的地位不如狗,但也不是就能被你們呼來喝去的吧。

公檢法都是司法機關,都是國家的強力部門,只有律師是以個人身份來辯護的,背後的孃家司法局遇到事就會裝死,太弱勢了。

但弱勢不代表著誰也能欺負,周雲可不管這些,該不給面子的時候他誰都不會給面子。

別問,問就是被網暴玉玉了。

任莉莉沒辦法了,對方就像一顆銅豌豆一樣,砸不碎咬不爛,怎麼都沒辦法。

更何況她現在還是有求於人,所以開口道:“周律師,你先別掛,那咱們就在電話這聊吧。”

“您看,現在我們檢察院這邊經過調查發現,確實案件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所以打算撤回起訴,您這邊是什麼意見呢?”

周雲聞言頓時道:“撤訴啊?那你們和法院申請不就行了嘛,和我說什麼,我一個律師,和我說沒用。”

“不過你既然說了,那我也給你我的建議,這個案子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嗎?”

最高檢2019年出臺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四百二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前,人民檢察院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檢察長批准,可以撤回起訴。

下面羅列了一共七種情況。

大概可以分為這麼四個型別,第一是沒有犯罪事實,第二是犯罪情節輕微,第三是證據不足,第四,則是比較少見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釋發生變化導致不應當追究被告責任的。

第四點不用理會,前面三個情況基本上對應著三種不起訴的情形,法定不起訴,酌定不起訴以及存疑不起訴。

正常情況下撤訴之後基本上就是要做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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