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檢通道很短,沒有X光機,沒有安檢門,只有一道刷卡閘機和一個人臉識別終端。安保人員在系統裡操作了一下,閘機開啟,顧承安直接透過。
全程不到兩分鐘。
進入出發大廳後,顧承安沒有去值機櫃臺。
他穿過免稅店區域,在一處標著“機場管理處”的門牌旁邊拐進一條走廊,走廊盡頭,一扇沒有任何標識的門。
門旁有個門禁面板,但沒有刷卡口,只有一個對講按鈕。
顧承安按下去。
“哪位?”
“辦理武器攜運。”
門開了。
裡面是一間不大的辦公室,陳設簡單,一張桌子,兩把椅子,一臺電腦,牆上掛著國旗。桌後坐著一名四十出頭的男性工作人員,穿便裝,但坐姿筆挺,一看就是體制內的。
國安機場派駐點。
每個一類機場都有,但你在任何公開資料裡都找不到它的位置。
顧承安把三樣東西擺在桌上:手機裡調出的機要公函電子件、工作證、持槍證。
工作人員接過持槍證,翻開第一頁,核對照片和編號,表情正常,然後——
嘴角不易察覺地抽了一下。
“持證人可在主觀判斷存在威脅的情況下,主動使用槍械。”
不限槍型,永久有效。自主判斷開槍權。公安部直籤。
這位駐場人員在這個崗位上也不短了,經手過的武器攜運申請少說也有幾百份,各種級別的都見過——省廳的、部級的、軍方的。
但這種證,他也是頭一回見。
這玩意兒的含金量怎麼說呢——理論上,持證人可以在大街上掏槍把人突突了,只要他“主觀判斷存在威脅”。當然實際操作中不可能這麼離譜,但這個許可權本身就說明了一件事:
簽發這張證的人,對持證人有絕對的信任。
或者說,持證人執行的任務性質,不允許他有任何猶豫的時間。
工作人員把持槍證放回桌上,目光重新打量了一下面前這個年輕人。
看著像個剛畢業的大學生,也沒什麼特別的。
“槍械請出示一下。”
顧承安轉過身,背對工作人員,這是規矩,取槍動作不面對他人。
他把手伸兜裡,從系統空間裡取出兩支手槍,動作自然流暢,外人看來就像是從褲兜裡掏出來的。
轉回身,將兩支槍先是放在桌面上。
。完次依槍支兩,膛空示展,向方全安向朝口槍,筒套拉,匣彈退,克格起拿後然
。邊旁械槍在放碼齊整,個一槍支每——匣彈個兩出取裡兜從後然
。對比叉行進函公要機與裡統系在都項一每,量數藥彈、號編匣彈、號列序、號型械槍:記登一逐始開員人作工
”。過驗校“
。前面安承顧回推械槍把他
”。行就字個籤您,辦接直邊這我續手運託。離分彈槍,運託獨單走彈子,帶攜隨支槍“
。字簽安承顧
。艙貨往送人專排安員人場駐由,籤標要機上,箱封用專放被匣彈的彈子滿裝個四,裡兜回收他被槍支兩
。牌機登了出他為接直裡統系在員人作工,後最
”。請邊這“,諂不但敬恭氣語,來起站員人作工”。廳機候進道通屬專走您幫我“
。客旅何任有沒也但,區盲頭像攝有沒,置裝檢安有沒程全,廳機候通連廊走,廊走部的行通能才員人作工有只條一進,門扇一另過穿他著跟安承顧
。裡廳機候在現出安承顧,後鐘分兩
。時小多個一有還機登離距,間時眼了看機手出掏,下坐位座的落角個了找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