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個社畜,怎麼成兇案嫌疑人了?》第211章景區碰瓷慣犯(2)

作者:一斤小胖墩·1個月前

眼見場面往不可預知方向發展,坐在地上的女人以最快速度站起身,猛地衝向正在直播的青年,一把搶過對方的手機。

當著所有人的面,她狠狠將手機摔在雪地上,抬腳不停踩踏,臉色猙獰:“讓你拍,我讓你拍!”

直到手機被踩得四分五裂,她才停下動作,陰沉沉看向青年:“繼續拍啊。”

青年被她蠻橫的舉動嚇得一愣,緩過神後,看向圍觀人群大聲喊道:“大家幫忙報警,她故意摔壞我的手機,這部手機一萬多塊。”

聽到一萬多的金額,女人臉上閃過一絲忌憚,嘴上依舊不肯服軟:“你說多少錢就多少錢啊,有本事拿出證據來。”

“故意損毀私人財物,損失金額超過五千元,可定為刑事案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姜綿走上前,神色平靜地看向女人。

她撿起碎裂的手機,遞到臉色緊繃的青年手裡:“等下備好購機發票,可以向她索取全額賠款。”

“另外,因為這件事對你造成心理困擾,你還可以索要相應的精神損失費。”

本來她不想多管閒事,可對方囂張跋扈的嘴臉,讓人看得心理不適,她倒要看看,在法律面前,對方還能不能繼續這麼囂張。

女人看著周圍越來越多的人指指點點,心裡開始打起退堂鼓。

她不停打量四周,想找機會帶著孩子偷偷溜走。

錢騙不到就算了,可不能把自己送進看守所了。

青年很快反應過來,從揹包翻出發票遞給姜綿:“這部手機今天剛買,總價一萬五。”

“這筆金額,足夠讓她吃國家飯了嗎?”

姜綿瞥了眼渾身瑟瑟發抖的女人,低笑道:“當然可以,她態度惡劣,量刑可以按三年算。”

青年聞言,臉上露出幾分快意,看向女人:“賠償我不需要了,我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你就給我好好去吃國家飯吧!”

女人身子踉蹌了一下,眼看局面收不住,伸手拽起孩子就要離開。

剛邁出兩步,姜綿伸手拽住她的手臂:“跑什麼呀?你惹出來的事情還沒結束呢。”

這時,馴鹿園的負責人牽著一頭馴鹿匆匆趕來,遊客主動讓出一條道路。

負責人走到女人面前,指著馴鹿前腿上的傷口質問道:“這道傷口,是不是你指使你兒子故意劃傷的?”

女人還沒從摔壞手機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事情回過神,聽到這話,眼底閃過一絲心虛,強裝鎮定:“你胡說,是馴鹿自己磕碰受傷的,關我們什麼事?你別血口噴人!”

負責人見她拒不承認,臉被氣得漲紅:“證據擺在眼前,你還要狡辯。”

姜綿鬆開女人的手臂,走到馴鹿身旁蹲下身,傷口比較深,好在工作人員已經及時上藥止血。

馴鹿見她靠過來,見她沒惡意,用腦袋蹭了蹭姜綿,像是在跟她訴說委屈,姜綿安撫的摸了摸它腦袋。

她站起身,看向躲在女人身後的小男孩:“是你劃傷的?”

小男孩臉上毫無懼色,對著姜綿扮了個鬼臉:“是我又怎麼樣,有本事就報警呀,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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