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正式合同前,沈南星忽然想回原來的婚房附近看一眼。
她沒有進小區。
只是把車停在路邊,隔著街道看那棟熟悉的樓。
那套房子如今仍歸顧承安。
離婚協議裡寫得清清楚楚,房子歸男方,孩子暫隨父親生活,沈南星拿二十萬補償。
當時她簽字時,手心全是汗。
她不是不知道那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她從住了很多年的家裡搬出去。
意味著她不能再每天看見孩子醒來、吃飯、寫作業。
意味著別人可以用“你沒有房子”這句話,輕易把她擋在撫養權之外。
那時候她心裡也有怨。
可更多的是無力。
她沒有穩定收入。
醫院裁員後只拿到八萬補償。
陪診剛開始做,收入不固定。
她如果硬爭,顧家會說她給不了孩子穩定生活。
而她最怕的,就是孩子真的跟著她吃苦。
所以她退了。
退到只剩一個出租屋。
退到每次探視都像向別人借孩子的時間。
現在,她坐在車裡,看著那棟舊樓,心裡卻沒有想象中那麼疼了。
那裡曾經是她以為的家。
可仔細想想,真正屬於她的東西並不多。
廚房裡有她常用的鍋,卻不是她說了算的廚房。
客廳裡有孩子的玩具,卻總有人嫌亂。
臥室裡有她睡過的床,可她很多夜裡都睡不好。
她在那個家裡付出了十二年,卻始終像一個隨時可以被替換的照護者。
手機忽然響了一下。
。音語的來發寶小是
”?嗎我接來你是還五週說爸爸,媽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