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帽王歸屬掘金的馬庫斯.坎比。
他的護框嗅覺堪稱一絕,總能提前站在合適位置守護掘金禁區,場均送出3.6次封蓋。
頗為可惜的是常年壟斷助攻王的史蒂夫.納什遺憾退位,讓阿炮成為聯盟第一控衛。
本賽季納什依舊保持殿堂級的組織水準,場均送出11.1次助攻,狀態絲毫未下滑。
但奈何球隊交易來了奧尼爾,讓擁有華麗進攻的太陽變成了四不像,碰到迎來生涯巔峰的阿炮,這位四屆助攻王只能無緣再度登頂。
雖然5個獎項林恩都沒有獲獎,但得分資料他排在第2。
本賽季,林恩出戰80場常規賽,場均得分29.7分、6.8籃板、5.9助攻的資料。
同時因為前段時間有了“飛人門徒”的標籤,媒體也將林恩和新秀賽季的丹子作為比較。
丹子新秀賽季場均28.2分、6.5籃板、5.9助攻,三項資料全部低於同為一年級的林恩。
林恩也再次被媒體定義成新世紀的邁克爾。
對此,林恩只能翻著白眼十分無語。
真要講資料,那打了23個賽季的人,豈不是銀河系第一!!!
這份資料不能代表什麼,尤其他們兩人相處的時代不同。
在老流氓那個時代,崇尚的是鐵血籃球,別說輪休了,你一直投三分都會被視為軟蛋的行為,很多人說喬丹的三分不準,甚至不會投三分。
這是兩個時期的籃球理念差異。
那時候中距離才是王牌進攻區域,尤其離籃筐越近得分越容易的觀點,三分屬於 “錦上添花”,不是主流得分方式。
其次喬丹的進攻核心是突破、中距離、籃下終結。
1994年至1997年,聯盟將三分線從原本23英尺9英寸(7.24米),變成22英尺(6.7米)。
這段時間,聯盟大量球員三分命中率開始上漲。
可喬丹在這三年,依舊很少出手三分,命中率提升幅度很小。
這也讓球迷更加確認,就算三分線更近,喬丹也不擅長遠投的印象。
但喬丹並不是沒有證明自己具備三分能力。
1992年NBA總決賽,公牛VS開拓者G1。
喬丹半場6記三分,狂砍35分,命中第6記三分後,他做出經典的聳肩攤手動作。
這場比賽足以證明他具備遠投能力,只是常規比賽不會大量出手三分。
如果這是運氣成分,那1990年常規賽公牛VS勇士,喬丹全場三分8中7,單場7記三分,砍下45分。
1993年東決,公牛VS尼克斯G4。
喬丹三分9中6,單場6記三分,拿到5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