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家孽種成首輔,全族跪求我認祖》第565章 正月二十,御門聽政(1)

作者:生活中的鹹魚·12天前

景和十六年,正月二十,御門聽政。

雪後,寒意未消。

太和殿前,百官班列,呵氣成霧,連綿若浮雲。

是日班列,較常日齊整,臺院御史,至者尤早。

清流諸臣,色皆沉肅,如鷹之蓄勢,翼斂爪藏,而目注一方。

風聲,先一日已傳。

滿朝朱紫,人懷一秤,惟視今日,誰先落子。

.......

“陛下。”

通政司奏畢常事,殿中靜了一瞬。

這時,都察院班中,一人執笏出,聲清朗,壓滿殿。

“臣,御史羅文進,有本!”

“臣劾,文選清吏司郎中魏逆生,擅用尚書之印!

《左傳》雲: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羅文進一字一句,聲若擊磬

“尚書之印,器也,文選郎中,名也。

以郎中之身,而用尚書之印,器與名,皆假於人矣!

沈相病中,印信不歸朝廷,不歸內閣,而落於一郎中之手。

臣請問陛下:此印,何人所授?

若為私授,是以私廢公、亂制之罪

若為矯印,是欺君之罪!

臣請陛下徹查此事,收回印信,以正國法!”

.....

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

此語本謂車服爵號,不可輕授於人。

羅文進引此,以“器”為尚書之印,以“名”為郎中之職,將魏逆生置於“器名兩失”之局。

印若私授,則沈端有罪,魏逆生亦不能免

印若矯偽,則魏逆生獨當其罪。

無論何答,此印便已成了一柄懸在魏逆生頭頂的刀。

。下落於終,子一第流清,政聽門

......

。起四然嗡上殿,畢未言

出繼人二第”!本有,業承梁史,臣“

!罪戴州蘇,者臨謝“

!馬洗局經司擢遂,令調紙一,議廷經未,察考歷未,林桂於謫

!甚之要清,職之書讀君儲侍,臣近宮東,者馬洗

”....授相私無若中其,位此居而次越,人罪一以

”!!!信不,臣“

班出人三第”!本有,廉高史,臣“

。權之書尚行擅,之中郎選文以,生逆魏觀臣“

。權越可皆人人,司諸部六,開一例此

!印中郎用可便事主日明,印書尚用可中郎日今

”!?焉存何其,制之廷朝

。見刀刀,發連彈三

。出人一又,中班流清”。本有亦臣,下陛“

。子三前於異人此

。捧乃人一此,彈皆人三前

。才之世當,中郎魏,為以臣“:道笏執手拱,意笑帶面其見只

。計之年百事邊為,謀之田清其,璣珠字字,策之戎平其

權全之’宜事田軍邊九理督‘生逆魏授,下陛請臣

。功其以,政邊任專其令

”。可事,期可功則,責其專以

.....

。側之君儲離、司選離、京離之使,鎮邊於之架

。臣眾帝皇歸功,田軍

。外於之斬,字四”責其專以“,敗田軍

。外於死而出果斯,任之中關以委世二使,”忠“其薦而,之攻直不,斯李害高趙:載》傳列斯李·記史《

。杼機一同,斯李薦之高趙與,生逆魏薦之流清今

。易愈之斬,重愈之委,高愈之捧

......

”!議附臣“

”!議附等臣“

。影之袍緋向層層,片雪若紛,章之流清

。利帶中攻,起並路四,殺捧或,權越彈或,臨謝彈或,印彈或

。印之書尚出子魏,印彈進文羅

。默鄒歸即部吏,一印

。位之馬洗回奪,臨謝彈業承梁

。載半已覦覬流清,位此

。子魏死釘字二”權擅“以,權越彈廉高

......京出之架,者殺捧其而

。局一此離,君儲離,司選離

皇堂冕冠皆,章彈一凡

。利一藏皆,章彈一凡

!!!流清是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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