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和十六年二月二十一,晨。
吏部正堂,四司郎中鹹集。
考功司郎中孫伯年,驗封司郎中陸秉,稽勳司郎中韓瑀。
上右首,右侍郎章呈坐,上左首,左侍郎鄒默坐。
而正堂正中一案之後,坐文選郎中魏逆生。
案上,吏部尚書之印。
印鈕朝前,朱面朝下,若伏獸然。
此印,沈端之印也。
如今沈端病中,印在魏逆生手,滿堂皆見,而滿堂無人言。
......
“諸位。”鄒默先開口,臉色平靜,執盞,環視一週,緩緩道:
“今早上值,以尚書印,準發各司文書。
今日這一會,是魏郎中召集的。”
老夫有一事,先問一句.....”鄒默抬眸聲冷道:
“魏郎中,以何名分,坐於此案之後?!”
堂上一寂。
魏逆生則抬眼望他。
“《論語》雲:君子思不出其位。”鄒默一字一頓
“魏郎中,你身職文選司郎中。
郎中之位,在侍郎之下,侍郎之位,在尚書之下。
今沈相病中,部務例由侍郎署理......
此二十年之舊例,朝廷之規矩。
魏郎中手執之印,乃沈相私相授受,非朝廷明發者也。
老夫認沈相之情,可老夫不能認此印。
若魏郎中今日坐於此案之後所議者為部務,則‘越次犯上’四字,恐難辭矣。
老夫斗膽問一句:魏郎中,爾擔得起此四字嗎!!?”
堂上,驗封司陸秉、稽勳司韓瑀,皆垂眸低首。
孫伯年則端坐不動,唇角牽笑,看戲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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