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字。
活下去。
嬴政的手仍然懸在那裡,一動不動。
......
丞相行帳內。
李斯在案前坐了一整天,面前鋪著一張泛黃的絹帛。
絹帛很舊,邊角已經起了毛。
這是他三十年前寫諫逐客書時的初稿。
從荀卿的蘭陵學宮出來之後,他一路西行入秦,在咸陽住了三年才等到一個上書的機會。
那三年裡,他沒有官職,沒有俸祿。
租住在咸陽東市一個木匠鋪的閣樓上,白天去客卿府排隊遞帖子,晚上就著油燈寫文章。
這篇文章他寫了七遍,前六遍全部撕掉了,不是寫的不好,是寫的不夠狠。
第七遍,他把所有的退路都堵死了,把所有的話都說到了盡頭。
泰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
李斯的手指按在這行字上,指腹摩挲著三十年前的墨痕。
嬴政今天白天提到了這件事。
說留下他,是這輩子做的最對的幾件事之一。
李斯活了五十多年,被誇過無數次,六國的使臣誇他文章寫的好,朝堂上的同僚誇他政務幹練。
就連趙高見了他都要堆著笑叫一聲丞相。
但從來沒有一句誇獎讓他像今天這樣,坐在案前整夜翻來覆去的想。
最對的幾件事之一。
幾件事。
之一。
嬴政這輩子做對的事太多了。
滅六國,統天下,每一件都是前無古人的偉業。
而留下他李斯,在嬴政心裡排的進那個行列。
李斯把絹帛重新摺好壓在枕下,他站起身走到帳門口,掀開帳簾的一角。
夜色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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