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學林徹底懵在原地,臉上的暴怒僵住,滿眼難以置信:“你……你居然有兒子了?”
他心裡又氣又慌,萬萬沒想到,自己拿捏錢財的把柄,竟被對方用一個孩子徹底破局。
時年斜睨他一眼,語氣帶著幾分譏諷與不屑:
“許你荒唐生子棄養,不許我為人父盡心盡責?天底下沒有這個道理。”
楚學林徹底沒了底氣,又急又委屈,眼眶瞬間通紅,轉頭對著法官苦苦哀求:
“法官大人!他就是故意的!他就是不想贍養我,故意把錢花光轉移!求您為我做主,我要求強制執行!”
他心裡比誰都清楚,時年這一手,看似荒唐,實則滴水不漏。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對方就是藉著撫養孩子的名義掏空資產、規避贍養。
可偏偏,一切合法合規、合情合理。知對方是算計,卻連半句反駁的道理、一絲追責的餘地都沒有。
法官清了清嗓子問道:“被告,既然你名下沒有財產,那你靠什麼生活?”
時年勾了勾唇,特別不要臉的說道:“靠臉吃軟飯!”
尼瑪,你是怎麼做到如此平靜的說出這麼不要臉的話的?
眾人也無語了,這小黃毛懂法,你能拿他怎麼辦?
“可原告如今沒有收入來源,身體也不好,失去勞動能力,你是有義務贍養他的。”
時年笑了,“我沒說不贍養他,更沒有推卸責任,但是我養不起啊!”
總之一句話:我也想養,可我沒錢啊!總不能讓我學佛祖,割肉喂鷹吧?
事情一下子陷入僵局,碰見這樣的滾刀肉,法官也頭疼,首先人家態度非常好,其次並沒有推卸責任,但是,他就是不想養啊。
這空子鑽的,讓人無法辯駁,更沒辦法強制執行。
“你可以找份工作賺工資。”法官說道。
“我什麼都不會,就是個技校畢業生,沒學歷、沒能力、沒工作經驗,又吃不了苦,除了這張臉一無是處,總不能逼我犯錯誤吧?”
時年其實想說:你們總不能逼我去賣吧?
法官翻看卷宗裡原村委證明、鄰里證言等佐證材料,最後說道:
“經過當庭質證查明事實:原告楚學林在被告楚時年幼年僅照料五年,被告自五歲起,原告長期缺位,再未出過撫養費。
楚時年自五歲到成年,十幾年衣食住行、讀書開銷全部由祖母一人承擔,原告實質只盡約三分之一的撫養責任。
依據權責對等原則,贍養額度應當和早年撫養付出掛鉤。”
楚學林急得拍桌:“我好歹養了他五年!他拆遷拿了幾百萬,每月一萬一點不多!”
法官壓下哭喊吵鬧的楚學林,說道:“第一,每月一萬元贍養費遠超本地人均生活、常規醫藥開銷三倍有餘,訴求明顯帶有牟利性質,無法律依據,全額駁回。
第二,被告拆遷款項已全部用於非婚生子女安置、購房、育兒開支,屬於個人合法處置自有財產,不算惡意轉移資產逃避贍養 。
”。承濟經觀客,金資流餘富無下名,育養子投金資有所下現告被,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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