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原主和林靜的戀情,很狗血,始於一場英雄救美。
林靜是半工半讀畢業的,中小學是義務教育,學校給她申請了貧困補貼,還能過的去,可到了職高,學費、生活費都要自理,學校也只是給她免了住宿費。
從一年級開始,她就白天上課晚上打工,在飯店、超市、店鋪這些地方做服務員,屬於小時工。
兩人相識是在三年級的那個冬天,當時的林靜正在一家新開的超市做理貨員。
因為第二天換檔促銷,前一晚,所有的理貨員都要在打烊後加班。
等她加完班回學校的時候,已經是半夜十一點多,被幾個剛喝完酒的小混混給攔住了。
言語調戲不算,還動手動腳,正好被從網咖出來的原主遇到。
那天原主打輸好幾局遊戲,半晚上都不順,看到那幾個小混混,便把氣撒在了他們身上,救林靜只是順手的事。
可在林靜眼裡,卻恰恰相反,在她最無助的時候,原主就像一個蓋世英雄,擋在她的面前,滿滿的都是安全感。
他們能在一起,也是林靜主動的,就跟降智了似的,每天等在原主的宿舍樓下,只為能說上兩句話,後來發展到給原主洗衣服。
兩人都是窮鬼,還都是孤身一人,在那個冬天互相依偎取暖。
真正確定關係,是在那年的聖誕節,原主送了林靜一個蘋果,傻妞感動的稀里嘩啦,就表白了,然後順理成章的成了男女朋友。
畢業後的第一天,就在林靜的小出租屋裡,偷吃了禁果。
算起來,他們真正在一起的時間,還不到一年。
因為一場不太美好的相遇,以一個蘋果為聘,雙雙付出生命的代價。
“阿年,你要帶我去哪?這不是回去的路。”林靜被時年拉著,穿梭在路燈下。
“去我們的新家。”時年轉頭回她。
“你租好房子了?在哪?多少錢一個月?房租怎麼算?是押一付一還是押一付三?”林靜一連串的問題脫口而出。
時年被她逗笑了,真是個會過日子的姑娘。
“你笑什麼?”林靜不解。
“先別問那麼多,等到了家,我再一一回答你好嗎?上了一天班,不累嗎?”時年說完拉著她繼續往家走。
夜幕下的小城,行人並不多,兩個小年輕,就這樣手拉手奔向屬於他們的未來。
直到林靜白髮蒼蒼的時候,她依然記得,那晚的月色有多美,讓她回味一生。
“不是,你居然租了這裡?這裡的房子很貴的,一個月要一千塊呢,還有物業費、電梯費……阿年,我們住不起的。”
一進小區,林靜的不安就顯現出來,她不知道這裡的房子好嗎?可這裡的房子容不下他們這種窮人。
時年猛的回頭,在她唇上親了一口,堵住那喋喋不休的小嘴。
“不是都說了,回家就告訴你嗎?走吧,就是前面那個單元。”
林靜終於安靜了,又羞又怕的被時年拉著進電梯,進房門。
。邁敢不都連,了傻底徹,修裝的華豪稱堪前眼著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