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魔尊他邪的發正》第304章 年少無知犯下的過錯12(2)

作者:鑲黃家的·28天前

他就知道渣爹肯定得來這麼一齣,也就是楚念卿太小,林靜一個人照顧不過來,否則,他早把這個渣爹弄死了。

“請問你是楚時年嗎?我是派出所民警,你父親報警稱,你拿了老家的拆遷款潛逃,那拆遷款也有他的份額。”

時年聽完,笑著回道:“警察叔叔,首先我沒潛逃,我是光明正大走的。

其次,被拆遷的老屋是奶奶留給我的遺產,有遺囑和原來的村長為證。所以,老屋拆遷所得的拆遷款,完全是我的私人財產,與楚學林同志無關。

再次,楚學林同志的戶口在他上大學時,就已經從老家遷出,此後再未遷回,拆遷的人頭安置費,同樣與他無關。

警察叔叔,不知道我說的可明白嗎?”

民警一聽,好傢伙,條理清晰啊,“我明白了,關於你提供的證詞,我們會去查證,請保持通訊暢通。”

“好的,警察叔叔。”說完時年掛了電話。

他閒著沒事的時候,把自己和楚學林以及李翠婷的糾葛都查清了,除了贍養費他們之間沒有任何的經濟糾紛。

其實,時年也可以追要撫養費,但這有個時限問題,如果他在18歲未成年之前追要,隨時都可以,沒有時間限制。

成年後,有三年的時限,也就是3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追要。

但他嫌麻煩,自己追回來了,所以,哪怕楚學林起訴他,法院也只會按最低標準,要求時年付贍養費。

可是呢,這裡還有個情況,如果子女自身窮困、重病、無收入,無力負擔贍養的話,法院能直接駁回生父索要贍養費。

從時年拿到拆遷款的那一刻,他就把自己名下的賬戶給清空了,炒股用林靜的賬戶,打遊戲接單還是用林靜的,房子、車、存款,通通都在林靜名下。

他楚時年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窮光蛋,房無一間,地無一壟,錢沒一分,咱就說,這種情況,讓我怎麼贍養?

我自己還吃軟飯呢?總不能讓林靜這個毫無關係的人養他吧?鬧呢?

這就是時年不領結婚證的原因,從法律上說,他和林靜沒有任何關係,林靜就是有再多錢,楚學林也休想拿到一分。

此時的楚學林聽到民警的回覆,差點氣死,合著幾百萬的拆遷款,跟自己一分錢的關係都沒有唄?

兔崽子也不怕撐死!

“民警同志,我可以起訴他給我贍養費嗎?”楚學林雙眼赤紅,憤怒的問道。

“從法律上說,親生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你是可以起訴的,但有兩個前提:

第一,你已年滿60週歲。

第二,未滿60週歲,但滿足重病、殘疾、喪失勞動、無存款無收入、吃不上飯,這種情況下同樣可以起訴。”

楚學林聽完第一個前提,心中一嘆,他才四十多,還不到五十歲,可聽完第二個,眼前就是一亮,這個他滿足啊!

他不是殘疾,但他身體不好,在裡面的那三年,時常被打,身體早就垮了,說一句喪失勞動力也不為過,又剛剛放出來,沒有收入更沒存款,這不就滿足了嗎?

他詳細的諮詢了關於起訴的種種證據,一臉喜色的出了派出所,腦子裡不斷的幻想著,他該要多少錢,以後要過什麼樣的日子。

卻不知,所有的路都被時年堵死了!

要錢?沒有!

!給不?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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