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聽起來過於哲學的問題在陳韶腦海裡只停留了一瞬,就被他拋在了腦後。
不管他是誰,“陳韶”個體出事的情況下,他本人也同樣會遭到波及,所以不用糾結於此,只需要知道那些“回憶”和那個孩子,以及這個精神世界,應該都和他屬於同一陣營,就足夠了。
而如果把這些東西一一劃分清楚,那篇規則的各項內容大部分也都得到了解釋:
病房確實對病人有保護效果,但離開病房不一定會直接出事,而是被“林紅”襲擊的可能性會變得很大。
畢竟醫生和護士長時間待在病房外,護士更是長時間在走廊中行走,但直到現在,他們也沒有被輕易殺死、替代。
但附身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因此才會要求嚴格核對醫護人員的身份、並強制要求病人和陪護不得離開。
陳韶處在自己的精神世界裡,天然受到整個精神世界的保護,因此入侵者只能在特定規則下行事,也是因此陳韶意識到問題後才能直接獲得相應的規則。
他本身就是入侵者的目標,但是對入侵者來說,他的回憶及過去的自己也是重要的目標。所以規則才會要求他不能接觸也不能談論。
不能接觸的原因是,陳韶本人和它們的接觸可能會導致原本本“藏”起來的意識和自己融合,又或者直接被發現。
不能談論的原因不太好確定,但陳韶的猜測是,入侵者或許在聽。
而當極端異常情況出現時,就代表著入侵者已經突破了防禦,很快就要對陳韶產生致命的威脅。這種時候再考慮其他“自己”已經沒用了,優先保證住在病房裡這個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不過,從這一點上來看,他哪怕不是陳韶本人,也應該是比較重要的一部分意識吧?或者說人格?
否則沒必要冒著其他“自己”暴露的風險來讓自己活著。
唯一還有疑點的就是“復活”那一條。
張岑林明明沒有復活……
難道張岑林也是特殊的嗎?還是說特殊的其實是陳韶?
陳韶忍不住又看了空床一眼。
如果特殊的是陳韶,那麼到底是因為張岑林和陳韶同房間,還是因為張岑林是被陳韶殺死,又或者二者皆有?
這種差異讓陳韶直覺這條規則會是重點。
要是他能親眼看到別的病人死一次就好了……
陳韶腦海中下意識劃過這個想法,下一秒就被自己揮散了。
暫時沒辦法實現,而且目前來看,同陣營的病人死亡,不見得是好事。除非病人多到可以拿其中一個做實驗。
他無意識地攥著被單,目光在整個病房裡掃來掃去。
該怎麼辦呢……
離開病房是不可能的,坐等危險上門也不是陳韶的風格;雖然從醫護的工牌和張岑林的腕帶上可以看出,身份證明在這裡很重要,但也不代表這拿了身份證明就真的能頂替身份;而如果一直等到大面積刺雷射源出現,就真的九死一生了。
但他自己確實什麼都做不了。
如果能再有一個人,能直接按照他的要求去做,或許就能有突破口了。
張姨不行,她本身就是被哄騙著留下來的,也被明令要求禁止離開。
……人個一有再能果如
。鬆一然驟手的子被著攥韶陳
。人個一有再
。個幾的中”覺幻“是就那,人他其過有實其裡間房個這
。想猜的前之己自了到想然忽他
。真會能可西東的面裡,時”覺幻“到接己自當
。弊於大利許或,來人真個一出拉中覺幻從能的真他果如麼那,己自是的對針者侵且而,害有接直韶陳對是不都覺幻和憶回然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