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即怪談》第21章 市圖書館(2)

作者:祝你快樂呀·1個月前

11.多功能廳不定期舉辦各類講座,歡迎各位讀者參與。

12.三樓北側刊物閱覽區連續閱讀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分鐘。

13.圖書館其他區域禁止書寫繪畫,如果您有相關需求,請前往一樓自習室。

14.在自習室內學習時,請務必保持專注。如果您跑神時有被人敲擊腦部的感覺,請不要驚慌,那是您因為羞愧而產生的錯覺。】

規則9~13是不同區域的要求。

規則12的30分鐘比圖書館的5小時要短得多,說明了這裡存在更大的危險。

規則10、11都是歡迎入內的,但是放在規則裡面,就顯得很不尋常,很難讓人不懷疑是否存在錯誤……

【15.圖書館內不會出現鬼故事,如果你看到鬼故事和其他奇異故事,請立刻前往一樓,交給圖書館管理員助理。

16.如果您在圖書館內遇到任何麻煩,請到一樓尋找圖書館管理員。

17.如果您不慎在圖書館內遺落物品,請勿自己返回尋找,告知管理員即可。】

規則總共有16條,其中涉及了圖書館管理員和助理兩個角色、包括自習室在內的多個區域,這似乎意味著圖書館內並非每個區域都有規則。

應該是個好訊息。

看完規則,陳韶抬步走進圖書館。

一個頭發全白了的老人穿著中山裝,坐在服務檯裡面,笑眯眯地看著往來的讀者。在他身後,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男人似乎正盯著地面發呆。

服務檯上貼著《圖書借閱指南》。

【1.借閱圖書必須使用借閱證,本館僅為市民與遊客辦理借閱證。

2.如果您需要辦理借閱證,請提供有效身份證明,並繳納100元押金。

3.如果您的借閱證不慎丟失,請立刻到本館一樓服務檯進行掛失,否則您的損失我們將概不負責。

4.每位市民可以同時在圖書館借閱3本書籍,單次借閱時長不得超過30日;每位遊客可以同時在圖書館借閱1本書籍,單次借閱時長不得超過10日。

5.遊客身份證明過期前10日內不得借閱書籍。

6.請您及時歸還臨近過期的書籍,一旦逾期,本院將追究您的責任。

7.請您珍惜所借閱的書籍,我們在您歸還時會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書籍發生損傷,一切損失由您負責。

8.如果您在外閱讀過程中出現任何異常,請及時將書籍歸還,這可能是由於書籍在長期存放中沾染灰塵而導致的。】

這份規則同樣平平無奇,只有規則8值得在意。

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點是,這篇借閱指南中並沒有補辦、退證的說明,也不知道是沒有必要,還是根本不能。

不過,在這個世界,即使是再正常的規則也必須謹慎看待。

可能是他看借閱指南的時間有點長,那個發呆的年輕男人突然抬頭看過來,神情並不像是一個普通的圖書館管理員助理,而是讓陳韶想起鄭營、想起市醫院的那個“押運隊長”。

或許,這也是市務局的人。

。去走上樓往轉就,笑了笑他朝地然自神韶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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