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我即怪談》第59章 【女巫之森】(1)

作者:祝你快樂呀·1個月前

【請不要食用糖果屋本身】

誰知道這些糖塊是不是從糖果屋的哪塊碎玻璃上敲下來的?

所以最保險的做法,當然是什麼糖都不要吃。

【陳韶】不說話了,只盯著【糖果女巫】看。

允許……允許……

要怎麼樣才能得到允許呢?

規則上沒說,是因為途徑太多了,還是太明顯了,亦或者是,規則上不寫,就是為了不讓人進入女巫之森呢?

糖果女巫喜歡吃小孩,現在去哪裡找個小孩過來?在【人類王國】作惡可是要被審判的。

唔……不太想走賄賂的法子,太麻煩了,而且為什麼要給糖果女巫送口糧?

“孩子,你聽到我說話了嗎?”女巫又說,“天色不早了,你一個人太危險了……要來點熱湯嗎?”

女巫的話有一種異樣的親和力,吸引著陳韶去信任,那股甜香也隨之越發濃郁了。

【陳韶】依舊不說話,他朝著糖塊伸出手去,卻又在女巫渴望的眼神下轉了個方向,伸向了女巫的臉。

“想吃嗎?”【陳韶】直接問出了口,還慢悠悠地在女巫鼻子底下晃了晃,“很新鮮哦。”

女巫皺起眉:“我可不是那種吃小孩兒的壞女巫!”

真的嗎?

我不信。

“那真可惜。”他說,“我本來還想說,要是你需要通行費的話,我回人類王國找一個呢。”

他盯著女巫的神色,變本加厲地湊近了,把手腕上凸起的血管展示了一通。

女巫的喉嚨有輕微的顫動。

【陳韶】笑了。

“原來你不敢。”

按照怪談的本能來說,如果現在女巫能動手,它一定不會放過身邊的獵物。除非涉及規則,否則怪談可不會有什麼忍耐心可言。更別說現在這種情況,肉都到嘴邊了,居然能忍住不下嘴。

所以答案就是——【糖果女巫】是一個完全的“陷阱型”怪談,它甚至沒有主動攻擊的能力,只能依靠【糖果】的汙染。

很可惜,【糖果】的汙染對【陳韶】效率很低,起碼不能讓他在短短十幾分鍾內就腦袋發昏地開啃。

想想也是啦,本來故事裡這個女巫就很菜,在荒無人煙的森林裡拐兩個餓得快死的孩子居然還需要誘騙,最後還被反殺了,不管是腦子還是武力都嚴重不足。

也怪不得特事局的提示就那一條,感情是不吃就一點事兒都不會有。

“你甚至打不過一個不吃糖的小孩兒——人類小孩兒。”

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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