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人迷神顏頂流只想演炮灰》第78章 帥呆了(1)

作者:番茄土豆楠·1個月前

一輛黑色轎車在法院門口停下。

蘇文禮從後座下來,深灰色西裝外罩著黑色律師袍,金絲眼鏡架在鼻樑上,公文包拎在手裡。

門口幾十號記者和上百個舉著牌子的圍觀群眾瞬間騷動起來,話筒從四面八方戳過來。

“蘇律師!被告殘忍殺害同班同學,證據確鑿,您為什麼還要為他辯護?”

“網上說您收了天價律師費才接這個案子,是真的嗎?”

“被害者家屬說您是在幫兇手脫罪,您有什麼想回應的嗎?”

蘇文禮腳步沒停,只微微側頭,聲音清冷乾淨:“一切等庭審結束。”

法警上前攔住記者,他頭也不回地走進了法院大門。

案件廣受網友關注,陪審團好幾個都是關注此案的小有名氣的博主。

庭審開始,公訴人宣讀一審判決書,現場照片和兇器照片在大螢幕上逐一展示。

旁聽席上的被害者家屬失聲痛哭,官方庭審直播間彈幕全是“死刑”“畜生”“蘇文禮滾出法律圈”。

然後輪到蘇文禮舉證。

他從公文包裡取出一份檔案遞交審判長,聲音不疾不徐:“審判長,這是被害人生前一年內的校園監控錄影截圖,共四十七張,記錄了被告被被害人及其同夥圍堵、毆打、勒索的二十一次獨立事件,第一份證據,九月十二日,教學樓三樓廁所,被害人用打火機灼燒被告左前臂,持續時間為十一秒。”

監控截圖一張一張投在大螢幕上。

畫面模糊,但足以看清一個瘦小的男孩被幾個比他高出一頭的學生堵在牆角,有人按著他的肩膀,有人翻他的書包,還有人舉著打火機湊近他的手臂。

旁聽席上的哭泣聲漸漸停了。

“第二份證據,市人民醫院傷情鑑定報告,鑑定日期在案發前三個月,被告全身共有三十七處新舊傷痕,分佈在後背、手臂、小腿和頸部,其中左前臂的燒傷創面與監控錄影中的灼燒行為完全吻合。”

陪審團開始交頭接耳,有人說“三十七處傷痕是什麼概念”,還有人堅持“就算被欺負也不能殺人”,但聲音已經明顯底氣不足。

蘇文禮接著傳喚了三位證人,被告的班主任、隔壁班的一個同學、學校門口小賣部的老闆。

班主任承認這孩子來找她反映過幾次,但每次都說是“和同學鬧著玩”。

隔壁班的同學說他經常看到那個男孩一個人坐在樓梯間哭。

小賣部老闆說那些高年級的學生每週都來要錢,不給就動手,他報過警,但不了了之。

三個人從不同角度證實了同一件事:這個少年被霸凌了整整一年,向學校和老師反映過多次,沒有得到任何有效的保護。

蘇文禮合上案卷,聲音依然平靜。

“審判長,公訴方稱我的當事人手段殘忍,我不否認他的行為造成的後果,但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反覆求救無果,在案發當天被施暴者用打火機灼燒身體、被威脅放學後要打斷他的腿,他的恐懼和無助,這個法庭是否應該視而不見?”

“法律的目的不僅是懲罰犯罪,更是保護每一個公民不受侵害,當受害者求助無門,法律沒有保護他;當他在恐懼中失控,法律卻要審判他,我懇請合議庭重新審視這個案件的全部事實,而不僅僅是案發那三分鐘。”

陪審團徹底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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