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知青下鄉,我選擇偷渡香港》第 30 章 名譽會長(1)

作者:拐角平安·26天前

“這個互助會具體什麼情況?有什麼說法嗎?”

周秉文畢竟才來香港三個多月,很多東西瞭解的並沒有那麼清楚。

後世關於港島的記憶也是大方向的,沒有底層小商販的知識。

見他不清楚互助會的事情,眾人開始你一言,我一語的和他解釋。

聽了半天,周秉文終於弄清楚了這個互助會是怎麼回事。

在目前的港島社會,成立社團組織,有兩種模式。

一種是官方合規註冊成立的行業協會。

這種協會對申請人有很高的門檻。

還有一定的要求。

比如成立1個月內必須向警務處社團事務科登記註冊;私自組建正式協會且不報備,屬於違法社團,可罰款、勒令解散。

需要有3名主要負責人出面、固定辦公地址、書面章程、全部發起人有效身份證明;宗旨僅限行業互助、技術交流、市場規範,嚴禁涉政治、幫派性質等等等等。

這種東西自然不是他們能搞的。

而現在他們討論的則是另外一個模式。

非正式同業聯合會。

不辦理官方註冊,也沒有什麼複雜流程。

這種模式在他們小攤販中特別流行。

好處也很多。

大家聚集起來,在黑社會等這些勢力面前,說得上話,對於保護費也有一定的議價能力,讓黑社會不敢亂來。

在場除了周秉文以外,其他人對此都不陌生,甚至很熟悉。

因為很多人,如果以前從事過其他生意,比如賣菜賣魚之類的,也加入過相關的互助會。

周秉文反應了半天,終於理解了他們這個說法。

相當於建立一個微信群,把從事一個行當的人拉進去。

大家對內相親相愛一家人,對外打壓新人,防止旁人來搶蛋糕。

對此,周秉文倒是不在意,也算是理解了大家想出來互助會的想法。

於是就坐在一旁看著大家討論,也算是一種學習,補充這方面的知識。

大福茶餐廳裡鬧鬨鬨的,二三十個人七嘴八舌地議論著“港島棉花糖同業互助會”的事。

茶餐廳的老闆娘端著茶壺在人群中穿來穿去,添了一壺又一壺,小吃上了一盤又一盤,臉上的笑容一直沒斷過——今天這桌生意,因為有周秉文請客,比她平時一天賺的還多。

協調擺攤位置、調解內部矛盾、遇到社團找麻煩的時候大家有個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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