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寫的小說,給我惹了不少麻煩呢》水月初陽 6(1)

作者:煙花帶露濃·24天前

·HappyWay

……

(感謝「比干拌飯」的大神認證)

我和陳兆凱,算是不打不相識。

照理說,這傢伙成績不錯——至少對比我和張家智是降維打擊。

所以於我這樣的差生而言,和他站在一起總有股揮之不去的卑劣感,更不可能主動接近的。

轉折發生在高一的秋季運動會。

當時,網際網路上雞哥熱度如日中天,受他影響,我們班裡也流行籃球。

那會兒的體育課,如果你想搭夥踢足球,哪怕是最基礎的五人制足球,也是件難如登天的事;可如果你想找人打籃球,那光是分組都能分出兩個場地。

身為“九班雞哥”張家智的同桌,籃球也成了我的必修課,雖然不擅長對抗,但我投籃的準頭不錯,基本也能在比賽中勝任射手位置。

……

“妙傳!好樣的!”

某節體育課,中鋒曹志君接到我的傳球后大步上籃,沒有注意到橫在他面前的防守隊員陳兆凱。

電光火石間,陳兆凱被他當成減速帶壓了過去——要知道,曹志君的體重180斤有餘,而陳兆凱撐死只有130斤,本就是趕鴨子上架的防守隊員,自然吃不消這記泰山壓頂。

“嗷嗚!”

然後他腿瘸了。

沒有誇張,確實是瘸了。

石膏裹得無比瘮人,柺杖成了他的權杖,那之後、直到高一上學期結束,他都是靠他爸背到教室上課的。

若僅是如此,那我充其量只是他受傷的見證人,但陳兆凱在受傷前報名了運動會的4x100米接力。

若是其他專案,那尚有斡旋的餘地,即使缺賽也無傷大雅——可4x100是每個班級都要參加的,他不上必須得有人替他上。

很不巧,那個人就是我。

項華給出的理由是:“林初陽這小子細胳膊細腿,退宿跑那麼快,跑步估計也差不到哪去。”

不愧是班主任,諷刺人都能諷刺得這麼有理有據,讓我想反駁都找不到切入點。

“林兄,委屈你了。”

那天,陳兆凱拄著柺杖來向我負荊請罪。

“沒事沒事,為人民服務嘛。”他那羞愧的模樣讓我一點脾氣都沒有,只能含淚接下這個重任。

之後,不知是有愧於我還是覬覦我的美色,陳兆凱開始隔三差五地向我示好。

他爸給他準備的盒飯,他會挑些好吃的菜給我勻些;他媽給他偷渡的零食,他會偷偷摸摸地讓我自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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