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嘁,一個個腦子裡只有胸和腿,沒品位!”水月螢用鞋尖踢了踢地面,不滿地嘟囔。
她喜歡少女樂隊,更喜歡勇敢的人——且不論即將登場的是餘夏,哪怕只是個素未謀面的女孩,水月螢也會給予最大的尊重。
身為女性,她能在熟人面前驕傲自持,但在遊客雲集的場合裡卻難免露怯——這是水月螢膽小的一面,林初陽深有體會。
“你是不是會彈鋼琴?”注意到水月螢眼底的嚮往,他忍不住問。
“欸?你怎麼知道?”水月螢表現得很是吃驚。
由於她只在小學學過一陣子,自覺道行尚淺,因此很少向外人提起這事。
可林初陽偏偏就知道。
“高一你自我介紹說的。”
“連這你都記住了?”
“我記性比較好,而且當時對你印象確實深。”林初陽看了她一眼,目光逐漸柔和,“因為我自己也學過吉他,所以對學樂器的人比較敏感。”
“你還學過吉他?!”水月螢還是第一次得知這個秘辛,兩個眸子瞬間亮了,“木吉他還是電吉他?”
“電吉他……”
“我靠靠靠靠!寶寶你太棒了!”驚歎過後,她激動地摟住他的胳膊,意識到場合不對後又觸電般彈開,可臉上的驚喜絲毫未減,“那好帥的!是不是很難學?”
“……其實二者差別不大,電吉他甚至比木吉他還簡單些。”
林初陽被女朋友彩虹屁吹得逐漸膨脹,巴不得當場獻上一曲,全然忽視了自己只是個外行。
“為什麼?電吉他節奏好快,看著可比木吉他難多了。”興致上來的水月螢開始刨根問底。
這剛好對上了林初陽的電波。
“因為木吉他琴絃更粗,按起來對手指不友好……電吉他雖然節奏快,但玩熟之後很有意思。”他解釋得頭頭是道,最後又拐到了自己的搖滾愛好上,“我中學那會兒比較喜歡萬青和草東,新褲子也不錯——等等?!”
說到搖滾樂,他忽然想起水月螢在紫金山那晚表現得興致乏乏,還直言“搖滾是嗑嗨了的人發洩情緒的”——如今卻饒有興致,前後差距未免太大。
“你之前不是說不喜歡搖滾嗎?被奪舍了?”
“您可拉倒吧——我不喜歡的是非主流和浮誇搖滾,少女樂隊還是很嚮往的。”說著說著,水月螢眼裡冒出了星星,“而且我暑假補了不少少女樂隊番……覺得搖滾挺有意思的,啊啊~青春就該是那樣子呀。”
“……真實情況是,現實裡的少女樂隊和你想象的差遠了。”為了不讓女朋友繼續“墮落”,林初陽適時潑了盆冷水。
他已經很委婉了,甚至都沒提Kiss樂隊在舞臺上吐血的事,也沒說“在演出時剖腹自盡”這一搖滾的終極奧義。
“那餘夏她們不會也是……”水月螢聽得有些後怕。
萬一真如小林所說,餘夏馬上一邊甩頭一邊進場,那她可得連退三里路了。
“餘夏她……應該不會吧?”
嘴上雖然這麼說,可林初陽心裡也沒底——畢竟那姑娘可是鍾情於炸牛糞的,真要是搖擺甩頭登場似乎也合情合理。
兩人胡思亂想間,候場區裡,餘夏正和小夥伴們擁抱合掌、彼此加油鼓勁。
。臺登二後著帶步緩,前隊在走長隊為作,畢完紹介人持主著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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