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寫的小說,給我惹了不少麻煩呢》第228章 桀桀桀,她的賈兄終於隕落了。(1)

作者:煙花帶露濃·13天前

“怎麼會沒有那個義務呢?哪家男朋友可以不聽女朋友話的?”

“要是全天下的男朋友都聽女朋友的話,那世界估計就剩一半的人口了。”林初陽皮笑肉不笑。

“何意味?”水月螢疑惑歪頭。

“因為有男朋友的女生幾乎都說過‘你能不能去死啊’這樣的話。”身為男性,林初陽開始為男同胞據理力爭。

這話說得很有哲理,連槓精水月螢都被噎得無從反駁。

但她不想認輸,又搬出新一輪法則:“那你就沒聽過‘天大地大,老婆最大’的理論嗎?”

“那也得先結婚才行。”

“哦……”提到談婚論嫁,水月螢的臉開始沒出息地泛紅,“那、那咱倆要結婚不?”

“……”這個問題給林初陽問卡殼了。

倒不是他不願意——可俗話說的好,婚姻是男人的墳墓,一本結婚證能讓男人“辛苦翻倍,資產減半”,一聲“老公”就能讓男人失去少年時的所有意氣風發。

而且國家規定男性滿22週歲才能結婚,林初陽不過剛上大一,還沒想過那麼遠的事。

“說、說呀。”見他遲遲不語,水月螢微微蹙眉,臉上的紅暈更甚幾分。

“如果是你的話,我倒是無所謂了。”林初陽聳聳肩,大大咧咧道。

他的坦誠與水月螢的羞澀形成強烈對比——在他看來,既然兩人都相互選擇了彼此,那結婚不過是遲早的事。

至於過程的波折……他自始至終都沒想過會有波折。

林初陽是個理想主義者,不管做什麼都覺得自己會成功——既然開始寫小說,就覺得自己能成為大作家;既然開始談戀愛,那最終歸宿一定是和心愛之人結婚生子。

這種理想主義倒是和水月螢的自戀性格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但林初陽是永遠不會推翻這套理論的——當理想主義無法通行,燈火闌珊就失去了意義。

“我、我也一樣。”得到肯定答覆後,水月螢停下腳步,張開了懷抱,“抱抱。”

這一舉動多多少少有些衝動——周圍人來人往,她就這麼堂而皇之地要抱抱,對自己、對林初陽都是莫大的考驗。

“確定嗎……在這裡?”林初陽大腦一片空白。

“快呀,丟死人了。”水月螢向前一步,身上熱得不像話。

“哦,哦哦——”他剛想上前,卻注意到水月螢背後的雲音符和許茯苓正在逐步逼近。

見水月螢在“求抱抱”,雲音符滿臉戲謔,靜靜等著看好戲;許茯苓則目光迴避,羞得沒敢看。

遇到熟人後,小處男剛鼓起來的勇氣又洩了回去,愣在原地遲遲邁不開腳。

“你抱不抱?”

水月螢被他的不作為氣得夠嗆,兩隻胳膊作勢就要放下。

“嘿嘿,老林不抱我來抱。”出於羞恥,水月螢打算就此放過自己,可雲音符沒打算放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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