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六千萬,只能在縣城花?》第144章 跨縣搶人(2)

作者:鳳失凰·27天前

“分六個標段,需要走幾輪招標程式?”

白崇文愣了一下:“六輪。”

“每輪招標從公告到開標最少多少天?”

“按規定,至少二十個工作日。”

“六輪,最快也要四個月。”陳越的語速不快,“四個月光招標,還沒動工。等六個標段全部開標,雨季過了,入冬了,一上凍還怎麼修?”

白崇文張了張嘴。

陳越繼續:“而且,六個標段,六家施工單位,六套監理班子,六個協調介面。白局長,你住建局現在有多少人?能同時盯六個工地?”

白崇文沒說話。

“還有一個問題。”陳越繼續說道,“分開招標,標段之間的接駁處,路面標高不一致怎麼辦?排水系統不聯通怎麼辦?出了質量問題,A標段說是B標段的責任,踢皮球怎麼辦?中心路修的時候只有一條路,八公里,一家單位乾的,幹得漂亮。現在兩百公里,你拆成六塊,六家單位,你怎麼保證質量統一?”

白崇文的後背開始出汗。

他不是不知道整體打包的好處。

但分標段是他幹了二十年住建局摸出來的老路數。

標段越多,參與的施工方越多,關係越複雜,住建局在中間協調的權力就越大,能活動的空間也越大。

這個道理他清楚,陳越也清楚。

但陳越要的跟他要的不一樣。

這個陳書記,明顯要的是速度跟結果。

“陳書記,您的意思是……”

“整體打包。一個標段,一家施工單位,統一標準,統一工期,統一驗收。”

白崇文沉默了。

“這個體量,整體打包的話,全縣能接的企業基本上……”

他沒說完。

陳越替他說了:“基本上只有恆達建築,這個本來就是給陸明的定向工程,只是程式上我們要合規。”

白崇文點了下頭,“陳書記,那我按整體打包招標,用不用設定墊資門檻?”

“嘖!”陳越低斥一聲,“胡鬧,你設定這個門檻,誰還會來投標?投標不夠三家,那不就流標了?”

白崇文趕緊接話:“明白,明白,一切合規。”

“招標公告我親自過目,評標委員會的名單也報給我。紀委全程旁聽,跟中心路那次一樣。”

“明白,明白。”

“公告什麼時候能掛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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