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六千萬,只能在縣城花?》第478章 九種辦法(1)

作者:鳳失凰·27天前

鄭衛東?

又是那個炒房團的鄭百萬?

想起這人,陸明就氣不打一處來,上次炒房那事雖然讓他吃了個虧,但顯然這人不是很服氣。

當然肯定,更多還是利益作祟。

於是,陸明問道:“他有沒有從中得什麼好處?”

“沒有。”陳五果斷搖頭,隨後又說道,“他只是說,如果成功的話,未來分下來房子,優先賣給他。”

“什麼分房子?”方瑜一愣。

陳五解釋:“鄭衛東的意思是,國土局肯定不會同意這個數字,要不然後邊工作不好開展,即使不同意,也不會只給一套168平的,肯定多給。”

“你同意了?”陸明問道。

“沒有啊,我怎麼可能同意,”陳五回答,“我自己家裡都不夠住,怎麼可能賣?”

“所以,你的訴求就是500萬。”

陳五給陸明和方瑜倒了杯茶,“陸總,這不是我的訴求,這是我的實際需求,九口人,不是九頭豬,國家法律也規定了,徵收拆遷,不能降低原來的生活標準。”

“人家都是拆遷致富,到我這,拆遷返貧?”

“沒得商量?”

“沒商量。”陳五搖了搖頭,隨後又說道,“陸總,你的恩情,我銘記在心,沒有你,雲夢縣不會發展這麼好,但是你也要體諒我,我奮鬥一輩子,就這一處宅子,哦,還有,門外邊一輛57,一輛GL8。”

“說起這兩輛車,到時候真住到城裡了,這兩輛車的停車位,也是一筆錢。”

“你走這個訴訟,萬一輸了呢?”方瑜問道。

“哼,方律師,你是律師,很多事情比我看得透,這我要是輸了,那我就認了,到時候,我什麼都不要了,領著我的一家老小,就在縣政府門口要飯,只要餓不死,我要一輩子。”陳五回答。

“還有。”陳五又說道,“陸總,你也別拿什麼大義糊弄我,別說什麼,一旦開了我這個口子,後邊還有誰要多少要多少什麼的,他們怎麼要我不管,我只要我應得的,我也沒有義務顧全大局。”

陸明想了許久,說道:“你說的有道理,個人沒有義務為了大局,犧牲自己的利益。”

陳五點了點頭。

“但是,”陸明話鋒一轉,“這個事,真論起來,你還真不一定拿到你想要的賠償,上下五層的農村樓房,當初怎麼過的審? 你用了什麼手段,經得起查嗎?”

陳五張嘴無言。

陸明繼續說道:“一旦核實,違規審批,那你這個房子就是違法的,法律上立不住腳,你還要什麼500萬?到時候從鄉里,到縣國土局、住建局,全都有連帶責任。他們出事了,說句不好聽的,能饒的過你?”

陳五嘆息一聲,許久後開口說道:“陸總,你也別這麼嚇我,這是我的身家性命,我背後站著八口人呢,除非他們讓警察把我們都抓走,不然,我們就住在房子裡,剷車一鏟子推平,把我們九口人都埋到我這房子裡,用我們九條命,給你陸總未來的基業打個生樁!”

“犯渾是嗎?”陸明冷眼看著陳五。

“不是犯渾,”陳五說道,“幾十年打拼的家底被一紙方案抹平,這事擱你身上,以你的性格,你能告到最高法院。”

陸明感到棘手,對於那些資本,商人,他可以強行用各種手段,但對於這老百姓,真是硬也不是,軟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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