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林小區58棟別墅。
“啊~賤人,賤人,你怎麼不去死?”凌菲菲瘋了一般地打砸,客廳裡一片狼藉。
凌宇剛一進門,差點踩到碎玻璃,“怎麼了這是?菲菲快告訴爸爸,誰又欺負我的寶貝了?”
凌菲菲氣得跟河豚似的,壓根不想說話。
“好了,快告訴爸爸誰又欺負你了,爸爸替你報仇。”凌宇趟過玻璃灘,邁過抱枕河,歷經千難萬險才來到沙發旁,耐心地哄著寶貝女兒。
“哼,還說幫我盯著點網上的輿論,您知不知道今天在發售會現場,那些賤民問我的問題讓我有多難堪?”
“啊?這是怎麼回事兒?爸爸這就問問。”
凌宇掏出手機,給鄒明打了過去。
瞭解了事情的經過後,臉色已經黑沉得和鍋底差不多了,狠厲的眸子迸射出狼一般的目光,咬著牙說道:“還真是小瞧了那個賤人,還有那些吃裡扒外的東西。不在娛樂圈裡混了?好啊,合同還沒到期,不扒下你們一層皮來,我就不姓凌。”
“砰!”凌菲菲聽著老爸說的話根本不是自己想聽的,伸手拿起茶几上的一個花瓶,狠勁地砸在了地上。
“寶貝別生氣。”凌宇立刻回過神來,急忙哄自家小祖宗,“娛樂圈就是這樣,不管你是被人誇還是被人罵,只要有熱度那就能轉換成人氣。菲菲放心,這段時間你先低調一些。
網際網路是沒有記憶的,過段時間爸爸給你找一部女主的電影。以星耀的地位和資源,你照樣可以在娛樂圈裡呼風喚雨。”
“沒騙我?”凌菲菲懷疑地看了過去。
凌宇立刻舉手保證,“當然,爸爸騙誰也不會騙我的寶貝不是?”
“……那行吧,不過我要那些爆料的我賤人都嚐嚐被所有人罵的滋味,讓他們身敗名裂,徹底在娛樂圈裡混不下去。”
“沒問題。”
*
次日,路初夏一早就出門了。
今天的任務是買一身唱搖滾時穿的裝備。
不到中午就拎著好幾個購物袋去了公司。
“初夏,英文搖滾的事我們都知道了,你打算唱哪首歌?授權的事不用擔心,公司去給你談。”江寒松聽說路初夏來了,想起江笑歌的囑咐直接衝了過來。
“不用談授權,我自己寫。”路初夏淡定地拒絕了。
“這……網上的一些評論我也看了,他們說的也正是公司擔心的。而且公司出面的話,授權還比較好談的。”
“真的不用這麼麻煩,我已經寫好了,今天來公司就是想借一把電吉他。”
“寫好了?”
“嗯。”
“行吧,你有把握就行,電吉他有好幾把,都在錄音室,你用的話和馮毅說一聲就行。”江寒松見路初夏堅持,再想到之前的幾首歌都那麼出彩,也就沒再勸。
“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