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孟譚忙得很,他雖然沒跟林肆說,但林肆根據原劇情也能猜出來——警察在追一夥流竄的人販子,已經跑了好幾個鄉鎮了。
原著裡就是在這個時間段,孟譚和沈之年機緣巧合之下聯手智取抓獲了一批潛逃的人販子。
誰成想今天這兩個人販子居然被林肆給碰到了。
看目前的情況,這夥人應當是正在被追捕,走投無路,想往山裡跑。
那個姑娘是他們手上還沒來得及賣出去的“貨”,他們不敢放,放了就是人證。也不敢帶著,帶著就是累贅。
所以他們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把這個姑娘沉河。
林肆蹲在樹後面,心跳得有些快。他的手心出了汗,在褲腿上蹭了蹭。
他忽然想起來,在原著裡,孟譚他們在查案時好像確實從河裡打撈上來一具女屍。
也是有了這具女屍的刺激,警察加快了查案的程序,日夜不休,最終在六天後將這夥人販子抓捕歸獄。
到目前為止,還沒聽說過哪個村的河裡有打撈上來屍體的。
所以面前的這個姑娘很有可能就是原著裡那個最後被活生生沉河淹死的女孩。
劇情裡孟譚和沈之年的感情線是大崩特崩了,可在感情線之外的劇情線倒是和原著裡一般無二。
林肆這是剛好撞見這個劇情節點了。
林肆看著那邊被死亡的恐懼籠罩著、掙扎著哭泣的女孩,呼吸放得更輕了點,小心翼翼將自己藏好。
既然被他撞見了,那他就不能不管了。
他的腦子開始飛速運轉想著對策。
這個年代大多數人都沒有手機,想報警都報不了。最近的座機在村頭小賣部,離這倒是不遠,跑回去大概要五分鐘。
如果他嗓子是好的,他可以在跑回去的路上大喊幾聲救命,村頭的人也許能聽見,也許能提前報警,再來幾個人幫忙。
可惜他是啞巴,只能無奈打消這個念頭。
他確實是可以在五分鐘之內跑回去,用村頭的座機報警,然後等警察來。
但來回就是十分鐘。十分鐘裡,這兩個人販子可能已經把那個女孩丟到水裡了。
所以,林肆最終決定——等女孩被丟下去後,他趕緊去下游把人給撈上來。
這兩個人販子窮兇極惡,難保沒帶刀。硬碰硬肯定不行,他一個人莽上去,說不定就直接送人頭了。到時候人沒救出來,還得再搭條命進去。
林肆想通了之後,老老實實地縮在樹後面,暗暗觀察著那邊的情況。
女孩顯然是意識到了自己的處境,掙扎得很厲害,嘴裡嗚嗚咽咽的。哪怕那個矮壯的人販子一直在低聲威脅“再叫一聲信不信我現在就殺了你”,她也沒停下,反而嗓子裡絕望的咕嚕聲更大了些。
她知道這是她最後的機會了。她聽到遠處隱隱約約的狗叫聲,附近應該有村落。如果有人經過,聽到了她的聲響,或許她還有活命的機會。可要是現在什麼都不做,她必死無疑。
高個子男人正在往編織袋裡塞石頭,此刻一腳踹在她的肚子上,惡狠狠地說了句“老實點!”
女孩被踹得疼得厲害,臉色煞白,泥巴和被汗浸溼的頭髮黏在額前,狼狽不堪,掙扎的幅度都小了下來,把自己死死蜷縮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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