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戰死五年歸來:我攜婆家出族》第 40 章 蔣博彥死因(2)

作者:餘生無悲歡·26天前

蔣父蔣母跪在一旁,聞言立刻轉頭怒目而視,厲聲哭喊:“你冤枉?我兒活生生一條人命沒了!所有人都看見你最後靠近茅房!

你手上有抓痕、現場有你的毛筆、我兒指甲留著你的血!鐵證如山,你還敢狡辯!!”

縣令眸光沉沉,看向裴元修:“裴元修,本官再問你最後一次。

未時三刻,書院課間休憩,唯獨你一人去往後院茅房,緊隨其後蔣博彥遇害身亡。

第一,你是最後接觸死者之人。

第二,你雙手留有活人掙扎抓撓的血痕。

第三,命案現場遺留你的專屬狼毫毛筆,是你今早遺失之物。

第四,死者指甲內嵌皮肉血跡,與你傷口完全吻合。

四項鐵證擺在眼前,你口口聲聲喊冤,可有證據自證清白?”

“大人明鑑,手上的傷痕的確是蔣博彥所抓,只因我倆在茅房外發生了爭執,他伸手想抓我,被我避開了,正好抓到了我的手背上。

那時我已經上完茅房出來了,我們爭論幾句,我就甩袖離開了,我離開的時候他還活著,學生並沒有殺他的理由。”

“有,你當然有,我聽我兒子說過,你們兩人一直有過節,你不光討好夫子,還經常針對我家彥兒,就連夫子都偏向你。

你肯定是嫉妒我家彥兒學問比你好,所以你才想殺了他。”蔣博彥的母親嘶吼著喊道。

裴元修冷笑一聲問:“請問蔣博彥院試第幾名?”

蔣博彥母親不假思索就說了:“我兒院試第六十九名。”

“我院試第三名,我會嫉妒他的學問,再說了,在甲班,每次月考我都是第一,你說說我嫉妒他什麼?”裴元修不卑不亢的說道。

“這話不假,本夫子可以作證,元修每次月考都是第一。”顏夫子高聲證明。

林玉娘緩步踏入公堂,躬身行禮,不卑不亢,氣度凜然。

“民婦林氏,見過大人。”

縣令抬眸,看向從容冷靜的林玉娘,眼底微微一動。

他對這位裴家大嫂印象極深,膽識過人、身手卓絕、心性沉穩,絕非尋常鄉婦。

“你有何話要說?”

林玉娘抬眸,條理清晰、字字鏗鏘,當眾逐條拆穿偽證:“第一,所謂‘最後接觸之人’,只能證明去過茅房,不能證明殺人。

書院人來人往,暗處藏人、事後行兇、悄然離場,皆有可能,此證不成立。”

“第二,元修手上抓痕,他已解釋了是蔣博彥在茅廁外被他不小心抓傷的!”

“第三,請問蔣博彥是被什麼勒死的?物證何在?”

此話一齣,滿堂譁然!

縣令立刻抬手:“仵作!即刻查驗!”

。著蓋布白塊一用,央中堂大在放就的彥博蔣

。上板堂冷冰在躺靜靜,開掀底徹布白

。態狀案辦世前進間瞬,落一目娘玉林

。綻破與裝偽有所穿看能便,眼一需只,鍊淬手經案冤、案兇、案懸件百,刻能本偵刑的長局、安公年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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