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豆不說話了。
她低下頭,想了半天。
忽然轉身,噔噔噔跑到宿舍樓門口,一把抱住門框。
“我不走。”
“豆豆。”
“我不走!”小丫頭把門框抱得死緊,眼圈紅了,“好多人被偷走了!我也有靈根,我也是‘貨’!我回老宅,太爺爺一個人,看不住我的!”
“叔叔,你白天上班,晚上才回家。我一個人在老宅,要是有人來偷我——”
她仰起臉,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可愣是沒掉下來:
“我喊人,都沒人聽得見!”
林辰看著她。
八歲的孩子,把“跑不了就喊人”的道理,自己想明白了。
老爺子在一旁,嘆了口氣:“讓她留下吧。我,也搬來。我睡她隔壁。”
“爺爺——”
“你白天要辦事,兩頭跑,哪有精力。”
老爺子擺擺手,“基地這麼多人,判官也在,比咱那老宅,安全十倍。”
“就這麼定了。”
豆豆立馬鬆開門框,抹了把眼睛,破涕為笑,衝林辰伸出小拇指:
“叔叔,拉鉤。”
“我住基地,我聽話,我不亂跑。”
“但是——”她眨眨眼,“食堂做飯,我得去嘗鹹淡。”
“這是工作。不能耽誤。”
林辰失笑,伸出小拇指,跟她拉了拉。
“拉鉤。”
“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當天夜裡,所有孩子安頓完畢。
豆豆住最裡面那間,老爺子住她隔壁,判官住她對面。
林辰站在瞭望塔上,看著基地的燈,一盞一盞熄下去,掏出手機,在備忘錄裡敲下一行字:
【四月初四:還有1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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