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擺爛太子》第34章 頒布律令(2)

作者:模稜兩可的夜雲·25天前

還是長孫氏外戚之勢,是否要被陛下刻意削抑、漸漸疏遠?

種種猜忌,瞬間纏上心頭,殿內的空氣瞬間凝滯,壓抑得讓人窒息。

李世民將他神色間的惶恐與不安盡收眼底,並無半分戲謔,反而起身緩步走下御階,行至他身前,語氣溫厚誠懇,沒有半分帝王疏離,說道:

“輔機,你先看看這上面的內容。”

長孫無忌雖然有些疑惑,但還是聽話的看了起來,只是在看第一眼,他的心中就感覺到了不妙,果然越看到他們後面,他就越心驚,

他已經知道李世民說那話的意思了,他的內心滿是苦澀,甚至有了一絲不滿,他的兒子,在三年前本就應該結婚的。

結果你李世民說公主年幼,延後三年,好,他同意了,本以為三年後,他的衝兒就可以跟長樂結婚,沒想到等來的卻是這份文書。

“臣...”

長孫無忌滿是苦澀,想要說什麼,卻根本說不出口。

“輔機,朕也知道這事對不起你,朕會跟衝兒另尋一個公主,至於衝兒,朕也會做出一些補償,你看如何。”

李世民開門見山道。

“臣....遵旨。”

長孫無忌默默接旨,李世民都這麼說了,他還能說什麼,既然有些東西得不到了,那他自然要及時止損,好在皇帝還會給衝兒一些補償,

不然,他們堂堂長孫家,怎麼可能會娶一個庶公主.....

等長孫無忌離開之後,李世民又跟太子說了一些話。

第二天朝堂,

刑部尚書段綸率先出列,手持厚厚一疊州縣彙總卷宗,朗聲逐條上奏,羅列無數民間真實病案、子嗣夭折資料、婦人早育傷身鐵證。

緊隨其後,大理寺卿劉德威補充佐證,引律、引案、引事實,徹底證實:近親婚配百害無一利,早齡生育折損女命、禍及後代。

二人言之鑿鑿,案卷陳列殿中,人人可視、人人可證。

滿朝文武逐一閱覽,無人辯駁、無人反對,從前世人篤信的“親上加親”,此刻被無數血淚病案徹底推翻。

李世民見狀,當機立斷,頒下新政:

“婚配之道,重在綿延康健、闔家安寧。既然弊害確鑿,即日起,立為大唐國法,嚴禁血親近親婚配。”

至於年齡小不宜婚配的法律,李世民並沒有說。

面對李世民的新法,朝堂默許,百官就算不認同,也無可奈何,這對普通人沒什麼太大的影響,

主要影響的是世家大族,五姓七望,他們這些世家大族,最喜歡聯姻這一套,所以早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李世民的這一道法律,對他們造成的影響比較大。

律法既定,朝中的大臣們目光落向位列朝班之首的太尉長孫無忌,

全場瞬間寂靜,他們自然知道長樂公主跟長孫衝的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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