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拿名臣系統,我在古代女扮男裝》第54章 荷花茶,說親,嫁妝(2)

作者:愛吃手工麥餃的天陽峰·24天前

每日讀書的時辰不要過多,恐傷了身體……

之後,又寫了家中的一些瑣事,比如許地主又瞅準機會,買到了鄰縣一位敗家子發賣的田鋪,上好水田足足有一百二十畝!

若不是這位敗家子要價高,而且不許零賣,要買就全買,事情還沒那麼簡單。

許地主趁著其他人還在猶豫,一舉下手。

雖然把家中積攢的銀子用了大半,但許地主的歡喜,許玥從信上都能窺見一二。

嗯,和許玥中童生時的那份驚喜都差不多了,這可能就是一個地主的事業心吧。

突然,許玥的眼神凝固了,信的末尾兩行字草草說了一件事——

元娘十四了,到了年紀,家中要準備為她說親了。

“信上說了什麼,你這個小道士臉色都變了。”

自從許玥開始看道經之後,馮老爺子屢勸不果,就時常陰陽怪氣的喚她小道士。

“沒什麼,家姐年歲到了,家中欲為她說親了,我心中有些不安。”

“哦,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是天地至理,你不安什麼,若是心疼姐姐,多置辦一些嫁妝,日後常去探望,給你姐姐在孃家撐腰就是。”

馮老爺子不在意的道。

倒是想到有一點不好,玥哥兒與他這位大姐姐年歲差的大了些,他雖是千里之駒,也尚需時日打磨,其姐婚嫁沾不上太大的光。

可惜了,若是再等七八年,玥哥兒中了進士,興許情況大不相同。

不過,日後玥哥兒再提攜其夫婿便是。

這些道理,許玥怎麼會不明白,她輕輕的嗯了一聲,算作對馮老爺子的回應,便沉浸在了自己的思緒裡。

元娘比她大了七歲,已經算是大姑娘了,如今可不是現代,女子不嫁便不嫁,她讀王朝律例,中有一條規定:

女子十七不嫁,罰銀三兩,又二年,其父母帶伽,女子由官府婚配。

大意就是你不嫁可以,官府先罰你家銀子,兩年還不嫁,直接給你父母帶上重重的木伽,你本人被拉走,被官府隨便配給哪個老光棍。

當然,這類律例是開朝之時,人口不足的情況下發布的,到了現在已經近乎廢棄了,沒人真上綱上線。

但是這個社會,會容許女子不嫁嗎?

可能會有一些特例,但元娘顯然不在其中。

許玥一點點的想清楚,冷靜的思考,如何才會對元娘最好,首先,這個夫婿人選是重中之重,一定要精挑細選。

還有一項,嫁妝,古代女子的嫁妝豐厚與否,對她未來的生活質量有很大影響,嫁妝在手,做什麼都會從容一些。

貧賤夫妻百事哀,便是如此了。

許家能給元娘陪的嫁妝,即使有她勸說,也一定不多。

鄉下地主家庭,男丁能分的資源都不多,以避免分薄了家產讓門庭衰落,比如二房分家之時,得到的家產連一成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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