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已經晚了,我媽本來就先入為主的認為我跟陸扶安同居,現在更是百口莫辯。
都說捉賊捉贓捉姦捉雙,我都放棄掙扎了:
“退一萬步講,就算我和陸律師同居了,您難道不高興嗎?您不是生怕我會因為一段失敗的婚姻而一蹶不振嗎?”
薑還是老的辣,很敏銳的捕捉到了我話裡的意思:
“所以在林宋和陸扶安之間,你選擇了陸扶安?”
呃......
可以這麼說吧。
在我親媽面前,我也就不否認了。
我媽的表情有些複雜,好像有欣慰,又好像有些說不出來的擔憂,回到沙發上後,我媽開始跟我講道理:
“不管你選擇誰,跟什麼樣的人談戀愛,或是將來結婚,媽媽都不反對,但你現在這樣的狀況,就這麼輕易的跟別人同居,小晚啊,你有沒有想過,女孩子還是要矜持一點,自重一點的好。”
其實父母心裡比我還怕遇人不淑,他們不僅僅為了我的幸福擔心,更害怕我再一次受到傷害後,會真的對生活失去了希望和信心。
不管我媽信不信,我都要解釋:
“媽媽,我確實對陸律師有好感,他也很喜歡我,包括他的媽媽,也就是說我之前的鄰居,她也很支援我們在一起,但我和陸律師真的沒有確定關係,更沒有越雷池半步,媽媽,我知道自己現在這樣的狀況,是沒有資格談情說愛談婚論嫁的,您放心吧,我會用最好的樣子,去迎接我後半生的幸福。”
媽媽眼裡噙著淚,緊握著我的手:
“委屈你了,媽媽是希望能有那麼一個男人出現照顧好你的餘生,但媽媽更希望的是,你自己要有能力把自己照顧好,至於那個和你共度一生的人,他出現是錦上添花,即使有天離開,也不會讓你的生活變得雪上加霜。”
這就是媽媽從小對我的教育,你可以什麼都不做,但你必須什麼都會做。
你可以讓男人養你,但你一定要一直擁有養活自己的能力。
面對媽媽的教誨,我伸手擦了擦她的淚:
“您別擔心,我很好,以後也會越來越好的,感情上的事,先不急,我現在最要緊的是把自己身上一堆的麻煩給處理完,老媽,你這次來跟老爸多呆兩天,今天我本來跟雁城的趙總有約,既然媽媽來了,那我讓他們先回去,等你明天吃完酒,我帶著爸爸和你一起去雁城走走。”
我媽張了張嘴,我知道她要說什麼,及時堵住了她:
“工作第一,遊玩第二,順帶著的事。”
媽媽無話可說,只是一時緊握著我的手,我本以為我媽這兒已經安撫的差不多了,結果她竟然很遺憾的問了句:
“那為什麼不是林宋呢?”
呃.....
我滴個親孃啊, 這個問題,讓我如何作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