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伯點燃一根菸,微微眯起眼睛回憶起三個月前的某一天。
“那一天我們出海捕魚,前幾天下了雨,那天好不容易下海,沒想到看到了在海面上漂浮的他,那個時候,他趴在一個板子上面,人已經暈了,估計我們要是再晚半個小時找到他,人就沒了。”
他緩緩說道,沈雲初感覺自己的心揪著疼。
“然後呢?”
她握緊了手裡的水杯。
“我們找到他,上岸後,第一時間帶他去了醫院,那個時候他身上除了一套衣服,什麼東西都沒有。好在大家都是一個地方的,醫院那邊幫忙辦理了入院,給他做檢查,人倒是沒什麼事情,就是人醒過來之後,完全想不起來自己是誰。”
“讓醫生檢查過,說是腦子裡有積血,壓迫到了神經,所以才出現記憶缺失的情況。我當時想的是等他養好身體,就送他到警察局去。他身上的衣服看起來價格也不便宜,我猜,可能是什麼有錢人家裡的少爺,被人設計了什麼的,就和電視劇裡演的那樣。”
沈雲初哭笑不得。
這麼說,倒也沒錯。
“但是……我也沒想到,媚媚會喜歡他,這丫頭纏著我,說讓他留在我們家,等哪一天他恢復記憶了,他自己要走就走,不走就算了。他是個大活人,四肢健全,也不構成綁架什麼的……”
張伯說完,又嘆了口氣。
其實一開始,他就預感,這個雲逸不是什麼普通人。
他身上之前穿的衣服,那質感,那款式,張豪那個王八蛋身上穿的都比不上。
可他還是心疼女兒。
想著萬一雲逸真的沒有恢復記憶,就這樣待在這個地方也不錯。
他長得俊,身材也好,而且還懂很多東西,雖然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懂,可懂的東西,比他們這些人多多了。
他半推半就的,就同意了張依媚的提議。
沒想到。
人的一言一行,老天爺果然是看得到的。
人家家人找上門來了。
“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是你老公,媚媚也不知道,你不會因為這件事就對付我們吧?”
張伯有點忐忑了。
語氣帶著幾分不確定,怕沈雲初因為他們把雲逸給藏起來而遷怒他們。
真的要對起來。
人家可是大老闆,不是他們這些小人物可以得罪得起的。
“不會。”
沈雲初感激的衝他笑笑。
“我應該謝謝您,如果不是您和您女兒,或許他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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