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風:“悶屁!2銀幣!”
林風:“你叫什麼?”
“老爺!老爺!我叫山羊雜種!”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男人,活生生掐死一隻哥布林,對著林風露出憨厚的笑容。
林風:“山羊雜種!3銀幣!”
林風:“你呢?”
“老爺,我叫愛德華·阿林伍德·弗爾特,您可以直接叫我愛德。”一個滿頭金髮的帥小夥,站起身回答,他腳下是剛剛斷氣的哥布林,
“嗯?怎麼你們村子裡的其他人,都叫悶屁、豬圈、雜種、黑驢,就你叫愛德華?”林風有些詫異,開口道
“你挺不合群啊愛德華,這樣吧,以後你叫.....金毛,記功3銀幣。”
“不行啊老爺,我家是一百年前被流放的貴族,有家譜,跟他們不一樣的。”金髮帥小夥靦腆地笑了。
“你家窮的都尿血了,還貴族呢?跟老爺頂嘴,減2銀幣,記功1銀幣。”林風在小本子上寫寫畫畫。
“好的老爺,以後我就叫金毛。”
以上對話,發生在戰場的每一個角落,林風的身影出現在哪裡,哪裡就爆發出一陣陣高昂的嘶吼聲,剛才還怯懦的漁民們,現在恨不得衝出去生吃了哥布林。
畢竟林風說是一隻哥布林一銀幣,但只要作戰英勇,讓林風看見了,總會找各種各樣的藉口,提高獎金。
而且那些小綠皮,其實不難殺,只要克服心中恐懼,不在乎受傷,任何一個手腳健全的成年男性,都有機會單殺普通哥布林。
…………
得益於林風大把大把撒錢,再加上身先士卒,帶頭衝殺,爬城牆的一百多隻綠皮哥布林,竟然被殺了個乾淨。
剩下的綠皮,哪怕被電的吱哇亂叫,也不願意繼續攻城了。
見此情景,這支哥布林部落的頭領,一階元素使·落雷凱諾,決定親自出手,它解下背後的骨頭法杖,抬手扔出一團閃電球,木頭城牆瞬間燃起熊熊大火。
「警告,警告,敵方精英作戰單位入場。」
「建議我方投放英雄單位。」
系統適時提醒林風。
“嗯?英雄單位?英雄單位被我打發回鎮子搬家去了。”林風撓了撓頭。
只見那白皮哥布林揮了幾下法杖,一串小閃電筆直劈下,劈的木頭城牆搖搖欲墜。
剛才還高漲計程車氣,因為這幾發閃電,又跌落到谷底,漁民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後一齊看向林風。
林風皺眉,居高臨下觀察戰場,腦海裡傳來系統的提示音
「北風領英雄單位距離較遠,短時間內無法加入戰場,建議暫避鋒芒。」
“呵,它是元素使,我也是元素使,我避它鋒芒?”
林風冷笑一聲,扭頭吩咐道“黑驢大糞球,把你的斧子給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