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知眼前這女子,瞧著瘦弱一個,卻脾氣倒是大,揚著下巴,衝著幾人道:“自然是鳴冤!”
瞧著是領頭的一人問:“可有訴狀?”
“自然有。”
那人便讓當中年輕一個衙役進去,這才回頭望著她,似笑非笑的道:“你可知敲鳴冤鼓要杖十?”
“不是說要告官才杖十嗎?”
“那是另外的。”
“可以免嗎?”
“可有銀錢?”
“有。”
“多少。”
“十兩。”
“拿來。”
姜時只得將銀錢拿了出來,遞給幾人,那人也不收起來,而是等著進去報信的人,報信的人來了同領頭的那人說幾句話,就讓姜時走了進去。
被幾個衙役領著進去,先到正堂處讓她候著,領頭那人便往裡頭報了師爺,便出來道:“姑娘身上有疾,又是婦道人家,杖十就免了。”
姜時舒了一口氣,果然是有錢能使鬼推磨。
此時從穿堂後頭走出來一個穿赤色繡孔雀補子、戴烏紗翅帽的男人,想來就是姓卞的府尹了。
“棠下何人,為何事何人鳴冤?”
姜時按照規矩,跪下磕頭行禮,將自己袖子裡的訴狀舉在與額齊平,“民女姜時,清河縣人氏,今日為民女未婚夫沈曦伸冤。”
早有人將她的狀紙遞了上去,那卞府尹瞧了一眼她,展開狀紙,匆匆掃過,便將她的狀紙拍再案上,驚堂木一啪地拍,“好個不知天高地厚的愚婦!青天白日竟敢敲登聞鼓!來人!押下去,先杖十,再治其誣告之罪!”
“我沒有!我給了銀錢免了杖責!”
“哼!給了銀錢,那就是再加一條賄賂!”
“大人,我未婚夫著實冤枉,我狀紙寫得句句屬實.......”
哪裡給她說話的機會,衙役一左一右,用殺威棒將她叉了起來,拖出去外面,按在春凳上,就這麼一下,便摜得她生疼。
姜時被人狠狠的壓著,動彈不得,早有衙役舉起殺威棒,抬起落下,啪一聲,狠狠落在她的大腿上。
一棒下來,她倒抽一口涼氣,連叫都叫不出來。
“卞大人!手下留人!”一聲低沉又富有磁性的男聲自身後響起。
姜時死死咬著唇,顫巍巍的抬眼望去,見一頎長的身影,站在儀門處,一束光照在他的肩上,將他周身都鍍上了一層金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