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達壓下心底的吃味,期待羅素給出不同的回答。
羅素時刻都開著系統。
有一說一,他其實是個法盲!
但沒人信。
“因為你修的既不是法律研究,也沒真正開庭打官司,大部分的訴訟案,並不是法理上認證正確,就能得到想要的結果,背後有著一套獨立的利益邏輯!”
羅素整理語言,給阿曼達梳理過程。
“首先,共同的法律事實確實存在,但第23條裡還有一個大坑,叫做優勢爭點與更優救濟方式。”
“針對集體受損的案例,被告的辯護律師團,其實只需要引入三個變數:有人喝了井水、有人只是用河水澆花,有人的皮疹是慢性過敏、有人的腫瘤是家族遺傳病史。”
“你怎麼能證明自己身上的病症,一定是喝了汙染水導致的?難道不需要出具個體的醫學報告嗎?因此,只要把個體損害因果關係的差異性,無限放大出來,共同的爭點就會被曲解。”
羅素咬了口牛排,不緊不慢的說道:“一旦法官認定每一個原告的損害賠償,都需要進行逐一的醫學抗辯,集體訴訟很難在短期得到統一的結果。”
“法官絕不會為了八百個不同的病歷,去開八百次的陪審團聽證,他唯一的選擇就是剝奪集體訴訟資格,勒令原告拆分成獨立的小額侵權案。”
“這往往也是集體訴訟案的麻煩之處,很容易找到弱點,也很容易拖入無限期的泥潭,因此大部分律師都習慣玩庭外招,用利益迫使對方低頭,跳過繁瑣的程式流程。”
“當然,我也習慣用這樣的方法。”
阿曼達眼睛微微睜大,若有所思地吸了一口氣:“也就是說……那些白鞋大所在集體訴訟案中常用的戰術,根本不是自證清白,而是故意製造個體差異,分化原告群體,甚至是撐爆集體訴訟的程式容量?”
(白鞋大所:美利堅老牌的頂尖律所,有著百年的歷史,客戶基本都是世界五百強、華爾街巨頭,門檻極高,內部規矩很重,屬於頂流精英文化圈層)
“永遠不要陷入自證清白的陷阱裡,這是個常識性的問題。同時,美利堅的程式法,或者說大部分國家的程式法(大部分,不是全部,紅豆生南國……),都不是維護正義的天平。”
“尤其是西大資本控制下的程式,一般都是用來消耗對方現金和耐心的,再往下就不用說了吧!”
羅素正說著,目光不經意掠過靠窗的角落,神色微微一動。
這麼巧?
窗邊角落裡,一個男人坐在那裡,穿著淺褐色的雙排扣西裝,領帶微微鬆弛,髮際線向後偏移。
此刻,他正咬著塑膠吸管,眉頭凝成了川字。
“這個賬單越查越不對,肯定是違規操作!可是養老院是怎麼敢的,難道沒有一個老人提出疑問嗎?”
吉米·麥吉爾!
羅素眼神微動,自從追繳回160萬刀的財政款,吉米就跟消失了一樣,不知道跑哪發財去了。
雖然偶爾電話聯絡一下,但也只是業務詢問,羅素自然不可能把手頭的資源,介紹給吉米。
這個時間段……
吉米應該開始專攻老年法了吧,成天去養老院,陪老頭老太太開解寂寞,寫點遺囑賺個幾百塊當辛苦費。
“怎麼了?”阿曼達順著羅素的視線看去。
”。呼招個打去過,鐘分幾陪失“,起站素羅”。人老個上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