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 8 月 10 日上午九點多,太陽正毒,曬得人抬不起頭,路上行人都貼著牆根走,注意力全在自己腳底下。
周克華提前四十分鐘就蹲在桐梓坡路一個小巷口的廢牆後面,戴了一頂寬簷草帽,帽簷壓到眉骨,假裝在路邊歇腳乘涼。
路過的人沒人多瞧他一眼 —— 拆遷工地邊上蹲個歇腳的民工,這太正常不過了。
九點四十分,張堯拎著一個大旅行包從銀行方向走過來,邊走邊扯著袖子擦汗。
走到巷口停車的地方,他剛低頭掏車鑰匙,周克華從他身後兩步遠的地方慢慢站起身,快步貼上前,右手從兜裡掏出槍,槍口直接頂住後頸,扣動扳機。
“砰” 的一聲悶響,聲音不大,被周圍的車流聲蓋過去大半。
張堯身子一軟,往前一撲,砸在車門上,當場沒了氣。
旅行包掉在他腳邊, 周克華彎腰用指尖勾住包帶,拎起來就走,沒碰死者身體一下,也沒碰車上任何地方,轉身就鑽進旁邊的拆遷廢工地。
整個過程從起身到撤離,依然不到半分鐘。
路邊零星幾個路人都背對著這邊,等有人聽見聲響回頭看,只看見趴在車門上的人,連兇手的背影都沒逮著。
周克華作案後鑽進廢工地深處,繞著斷牆穿了三條小巷子,徹底把後面可能得追蹤方向打亂。
中途在一個廢棄的公廁裡,他換上提前藏在包裡的深色長袖衫,把作案時穿的灰短袖、草帽、薄手套一股腦塞進布袋子。
整個撤離過程他走得不快不慢,就像個趕路的路人,混在行人裡往城郊走,絕不奔跑引人注意。
從案發現場到藏槍的嶽麓山廢棄防空洞,他繞了近三公里的路,全程沒有一段連續的路面監控能把他串起來。
到了防空洞,他還是先把五四式手槍拆解開來,用油紙裹了三層,塞回石縫深處用碎石掩好,恢復到作案前的樣子。平時槍絕不離洞,這是他死守住的規矩。
接著他點錢,一共十六萬,比南郊公園那票多出三倍還多。
他照舊把錢分成三份,兩份分別藏進兩個不同位置的隱蔽石縫,互相隔了幾十米,一份留作日常零用。絕不把錢放一處,一處翻了全沒了,這也是他的規矩。
最後是毀證:搶來的旅行包、換下來的所有衣物、草帽、手套,他都拎著往更深的山溝裡走了一里多地,找了個亂石窩,澆上汽油,點著燒得乾乾淨淨。燒完後他還用土把灰燼埋了一層,半點兒不剩。
等他下午回到市區的時候,已經換了一身乾淨的白襯衫,晃悠著去路邊攤吃了碗桂林米粉,就像個逛了半天街的閒人,沒人能把他和早上巷口的劫匪聯絡到一起。
這起案子涉案金額大,又是近距離後頸一槍斃命,作案手法和南郊公園那起高度吻合。長沙市刑偵支隊很快成立了專案組,把它與大半年前發生在南郊公園的案子進行了串並偵查。根據現場彈殼彈道比對,確認是同一支五四式手槍所為,判定為同一人作案。
警方根據案發沿途的零星監控,重新刻畫了嫌疑人畫像:男性,身高一米七左右,偏瘦,動作極其敏捷,反偵察意識極強,大機率有前科,有涉槍經歷,習慣單人作案,快進快出。
專案組對案發現場周邊的拆遷工地、建材市場、居民區做了拉網式排查,走訪了所有能找到的目擊者,又排查了全市有前科、涉槍記錄的人員。
但嫌疑人全程沒露臉、沒說話,現場也沒有完整清晰的監控,只留下一枚彈殼,警方查了兩個多月,還是沒找到能直接鎖定嫌疑人的有效線索。
後來長沙專案組擴大範圍,對南方周邊省份的同類持槍搶劫案發函協查比對,重慶 2004 年紅五路、2005 年漢渝路那兩起案子進入了視線 —— 同樣是五四式手槍、同樣的後心或後頸接觸射擊、同樣的單人快進快出,手法高度吻合。
但這時只有手法相似性,沒有指紋、DNA、清晰監控這些直接證據,只是列為可疑線索,沒有實現實質性併案。
但風聲還是漸漸緊了。
長沙市面上慢慢有了 “爆頭哥” 的傳言,街面巡邏的便衣也多了不少。
周克華在出租屋裡躲了一個多月,每天聽著外面的動靜,還特意兩次繞到案發現場附近,混在人群裡聽路人議論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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