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末路:轟動全國的大案紀實》第一百二十七章 二十年(1)

作者:上海寶木·4天前

勞榮枝從武漢到了東莞。

她在長安鎮一個城中村租了房子,在附近的 KTV 做服務員。

她化名叫 “雪梨”,跟人說自己是湖南人,家裡沒什麼人了。她不跟同事來往,不跟人深交,有人問她要電話,她就說 “我沒手機”。其實她有,但她不敢給。

在東莞待了兩年,她去了泉州,又去了上海,後來又回到南方。

每到一個城市,她就換一個名字,換一份工作,換一批身邊的人。

她像影子一樣活著,不留下任何痕跡。她不用身份證住酒店,不敢去銀行,不敢看警察,不敢跟人合影。

每次聽到警笛聲,她的心都會揪一下,手心冒汗。二十年,天天如此。

2016 年左右,她到了廈門。

她在真愛酒吧找了份工作,做 “客服”—— 其實就是陪客人喝酒聊天。

酒吧裡的人叫她 “雪姐”。她會彈鋼琴,偶爾在酒吧的鋼琴上彈一曲,氣質好,說話溫柔,笑起來有兩個酒窩,很多客人喜歡她。

她在這裡待了幾年,是她逃亡生涯中最穩定的一段時間。

她甚至以為,自己可以就這樣過一輩子。

但她心裡清楚,她不是普通人。她不敢提 “九江” 兩個字,不敢看江西衛視,不敢在一個地方待太久。

每次有客人說 “你長得像一個人”,她的心都會跳一下,然後笑著說 “是嗎,很多人這麼說”。

後來她離開酒吧,到東方時代廣場的手錶專櫃做營業員。

她穿著制服,站在櫃檯後面,笑著跟客人介紹手錶,看起來跟普通人沒什麼兩樣。她租了房子,養了一隻貓,每天上班下班,買菜做飯,過著正常人的生活。

她以為,二十年了,警察早就忘了她。

她錯了。

2019 年 11 月 28 日,在廈門東方時代廣場的手錶專櫃前,她被便衣警察帶走了。

指紋比對,人臉比對,二十年前南昌案現場電話機上那半枚指紋,跟她的右手食指完全吻合。

這一天,她等了二十年,或者說,躲了二十年。

2019 年 12 月 5 日,勞榮枝被南昌警方從廈門押解回南昌。南昌火車站,她戴著口罩和帽子,被警察押著走出站口,很多記者在拍照。她低著頭,不說話。她的家人來見她,她哭了。

2020 年 12 月 21 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法庭裡坐滿了人,有受害者家屬,有記者,有旁聽的群眾。勞榮枝被法警押上被告席,她穿著防護服,戴著口罩,眼睛紅紅的。

“被告人勞榮枝,你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異議嗎?” 審判長問。

“有,” 勞榮枝說,聲音發抖,“我是被法子英脅迫的,我沒有殺人,我也是受害者。他打我,他威脅我,他說我不跟他幹就殺我全家。我不敢不聽他的。”

她在法庭上哭,說:“我對不起那些受害者的家屬,我知道說什麼都沒用,但我真的是被脅迫的。”

公訴人拿出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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