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末路:轟動全國的大案紀實》第一百零五章 瓮中之鱉(2)

作者:上海寶木·12天前

李全發拿出石頭和黃新供述的體貌特徵對比 —— 藍田口音,小個子,二十多歲 .......正是汪強的特徵。

“就是他,” 李全發低聲說,“汪強。”

王傲松問:“要不要現在抓?”

“不行,” 李全發搖頭,“只出來一個,屋裡還有董利和夏為民。董利身上有槍,殺過五個人,現在衝進去風險太大。先確認屋裡有幾個人,再製定方案。”

他們繼續守著。汪強買了飯,提著飯盒回去了,進了十六號院二樓。

李全發在對面樓租了一間房作為觀察哨,從窗戶縫隙盯著二樓那戶的陽臺和窗戶。

汪強進去以後,觀察哨的民警看到窗簾後面有兩個人影在晃動 —— 一個高個子,一個小個子,在屋裡走來走去。過了一會兒,高個子的人影坐到了床邊,小個子的人影在桌子旁邊坐下,兩個人開始吃飯。

“屋裡有兩個人,” 觀察哨的民警透過對講機彙報,“一個高的,一個矮的,都在。”

過了大約一個小時,又有一個人出來了 —— 四十來歲,中等身材,穿著一件工裝外套,腰上彆著傳呼機。

他剛出單元門,傳呼機就響了,他低頭看了一眼,走到巷子口的公用電話回了個電話,說了幾句,掛了,然後往巷子外面走。

“這個應該是夏為民,” 李全發說,“出來辦事的。”

夏為民走了以後,觀察哨再看,屋裡只剩一個高個子的人影在外屋活動,小個子的進了裡屋。兩個人都在,沒跑。

目標確認了。李全發讓一個民警繼續盯著,自己走到一邊,給穆文修打了個電話。

“穆處,” 李全發說,“鎖定了。夏為民在武昌區沙湖街旁十六號院,租了二樓的房子。董利和汪強都在屋裡,汪強剛才出來買飯,我們確認了體貌特徵,對面觀察哨也看到屋裡有兩個人影。夏為民剛出門,屋裡現在就董利和汪強兩個人。”

“好,” 穆文修說,“你先跟武漢警方商量方案,注意幾條:

第一,董利身上有槍,殺過五個人,心狠手辣,不要硬來;

第二,能智取就智取,實在不行再強攻;

第三,晚上不要貿然行動,樓道里光線差,容易誤傷群眾,最好等天亮;

第四,有情況隨時彙報,不要自作主張。”

“明白。” 李全發說。

掛了電話,李全發回去跟王傲松商量抓捕方案。

武漢市局刑偵支隊的會議室裡,李全發把情況做了彙報。

“目標住址:武昌區沙湖街旁十六號院二樓。住戶三人:夏為民,四十來歲,陝西人,做裝修,是房東;董利,主犯,陝西涇陽人,身高一米八左右,偏瘦,攜帶六四式手槍,殺過五個人;汪強,從犯,藍田口音,小個子,二十多歲。”

“董利和汪強現在在屋裡,夏為民剛出門,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

王傲松說:“我的意見,今天晚上先布控,把十六號院的前後出口都封住,不要讓董利跑了。明天早上行動。原因有三個:

第一,董利身上有槍,晚上強攻,樓道里光線差,萬一他開槍,容易誤傷群眾;

第二,早上人剛醒,警惕性最低,成功率高;

第三,等夏為民回來,先控制他,看能不能讓他配合敲門,騙董利開門,這樣能減少正面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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