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 年的 “5?26” 案像一顆扔進黃河的石子,翻了幾圈漣漪,就慢慢沉了底。
張樹平後來又辦了幾十起大案小案,但都跟發生在冶煉廠家屬院的“5?26” 案沒有任何關聯。
那起血案時常會讓他在夜裡驚醒,他就起來回想一下那捲夾著刀尖碎片的卷宗,嘆口氣,又繼續回去睡覺。
沒人知道,這些年,兇手高承勇原來是回了榆中縣青城鄉的老家。
他剛回去的頭半年,連門都很少出,天天蹲在家裡幫爹種地。
村裡人都知道他去白銀打了半年工,沒掙著錢,灰溜溜回來了,也沒人多問。
他話少,幹活肯下力氣,誰家蓋房幫人搬磚,誰家收麥幫人割麥,都不吭聲。
過了兩年,經媒人說合,他娶了鄰村的一個姑娘,轉年生了個大胖小子。
本來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但現在結了婚,有了孩子,日子就過得緊巴巴了。
有時候他夜裡也會醒過來,就坐在炕沿上抽菸,菸頭一明一暗。
他老婆醒來問他在想啥,他就說沒啥,想地裡的莊稼。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想什麼。
他在想白銀家屬院裡那片暗黑色的血,想刀子捅進去的時候那股阻力,想事後那種慌到極致又慢慢放鬆下來的、奇怪的感覺。
他拼命壓著這些念頭,掐滅菸頭,躺回去。
孩子在旁邊睡得香,媳婦呼吸均勻,他告訴自己,都過去了,以後要好好過日子。
可念頭這東西,越壓,它卻越往骨子裡鑽。
1994 年春天,高承勇家裡打算翻修土坯房,算來算去還差兩千多塊錢。
種地一年到頭攢不下幾百,愁得他天天蹲在門檻上抽菸。
媳婦說不行再去白銀打工吧,前幾年你不也去過麼,那邊工價高。
他盯著腳邊的土塊,半天沒說話,最後點了點頭。
那年過完麥收,他就捲了一個鋪蓋卷,第二次踏進了白銀市打工。
這一次他沒去冶煉廠那邊,而是在市區南邊的火車站附近找了處民房出租,一個月十五塊錢,跟另外三個打工的人合住。
接著他在建築工地上找了個拌砂漿的活,一天五塊錢,管中午一頓飯。
這次回白銀市,剛開工的頭半個月,他老老實實幹著活,拌砂漿、搬磚頭,一天下來灰頭土臉,腰都直不起來。
晚上躺在通鋪上算賬,一天五塊,除去房租、飯錢和煙錢,一個月滿打滿算攢一百出頭。家裡蓋房還差兩千多,照這麼攢,得攢近兩年。
夜裡睡不著的時候,六年前的畫面就總時不時地浮現在他腦海裡。
那時候他也是沒錢,慌慌張張摸進了那個宿舍,十幾分鐘的功夫,錢、糧票、手錶,頂得上小半年的工錢。
更讓他記掛的是另一種滋味 —— 刀子頂上那個人的的那一刻,人立刻就軟了,她的命掌握在自己手裡,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