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被換親後我成了人生贏家》第1028章 要起訴或協商(2)

作者:飛豬豬·17天前

李琳白了他一眼,懶得解釋。

一旁的黃河水低低竊笑:“某些人不說,是為了攢私房錢。某些人也不說……自然也有她的道理。”

李琳微窘,瞪了瞪他。

“老黃,你胡說什麼啦?我家的錢都是我一個人攥著,全部的錢都是我的錢,哪裡需要藏什麼私房錢。”

黃河水一臉無辜聳肩:“你家的所有錢,你領多少工資和分紅,小賴一清二楚。小賴領多少工資多少分紅,你也清清楚楚。同一個單位,哪怕想藏著掖著也藏不住。大家都是小組分類。哪怕你不說,問問同組的人多少分紅,你的也是一樣多。你們家能有多少錢,小賴自然也知道。別人知道的,又怎麼算私房錢呢。別人不知道的,才算私房錢嘛。”

語罷,他嘿嘿笑了。

賴心善似笑非笑摸了摸鼻子,嘴上不敢說,臉上的表情卻瞭然得很。

李琳的心事被拆穿,臉尷尬紅了。

“人家不認,不可能發給我,我又哪來的分紅藏私房錢?盡說一些廢話!”

李緣沒取笑李琳,反倒再次提醒。

“如果不告報社那邊,那就一點兒可能性都沒有。如果起訴了,也許還能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前提是,你得有心理準備省城京都兩頭跑,而且最後可能落空。”

李琳躊躇得很,心裡頗糾結。

“如果真要告……可能會很麻煩。我——我連合同都拿不到手,誰知道他們肯不肯協商。我辭職以後,領導就不再是我的領導。我打電話過去,他一句你已經離職了,沒權管單位的事,也沒資格提什麼分不分紅。語氣很嚴肅,一點兒情分都不給。”

“那是。”賴心善怯怯提醒:“只給一句‘離職’了,就足夠搪塞你。”

李琳瞪了瞪他,有些不高興。

“有建設性的話你會不會說?別盡說一些廢話!”

賴心善賠笑:“……我不也是沒轍嗎?”

黃河水想了想,提議:“要不,跟報社的社長協商一下。問問之前有沒有類似的情況,哪怕沒法按合同分十分之一,百分之五也行。如果對方不肯,你就說那你只能去告報社,交給法院裁判。一切以法院的裁判為準,相信法律能給你公正的處決。”

“嗯。”江婉附和點頭:“黃叔這個提議不錯。咱們遇事先不要急,可以先禮後兵,別一下子就氣沖沖說要告要起訴。如果報社自知理虧,願意協商解決,那再好不過。”

“對。”李緣也覺得這個提議好,“如果能協商,不必走上法庭,那再好不過。不過,小李你也不要太執著多少。合同即便寫著百分之十,可那時的你仍是報社的員工,你享有的分成是建立在你是員工的基礎上。如果能協商一半,甚至是一兩千,也得當成是意外之得,不能硬繃繃要求百分之十。”

“可是……”李琳仍有些不捨:“那可是好幾千吶!不是幾百,是好幾千啊。”

黃河水“呵呵”一聲,搖頭又搖頭。

“如果沒有小婉的出色作品,你照樣只能領一份工資,哪來的分紅。再說了,簽約那會兒,你是報社的編輯,享受著平臺的託舉。你現在都離職了。小婉的作品說到底是跟報社籤的約,而不是你。你是慧眼識英才,如果你仍留在報社,那就是你應得的。可你已經離職了,離開了那個平臺。你還想享受那邊的得利和津貼?說起來也不合理呀。”

李琳心痛得不行,語氣卻沒了之前的理直氣壯。

“可那份合同明明是我籤的,寫得明明白白,一清二楚。江婉不管領多少稿費,我都能得百分之十。”

“可那會兒你是代表報社籤的。”賴心善低聲提醒:“說到底,江婉是跟報社籤,而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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