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被丈夫殺害的前一天》第27章 他不是第一次了(1)

作者:文寶寶L·16天前

我盯著安靜發來的訊息,足足看了十秒鐘。

王小琴湊過來看了一眼,也沉默著沒有說話。

看著螢幕上的那行字,我深吸了一口氣,直接撥通了安靜的電話。

電話那頭安靜的呼吸聲很輕微,只響了兩聲就被接起。

“烈烈姐。”

“你說,我聽著。”

“我……那個,我之前嫁到趙家溝的時候,有次陳志軍喝多了回來,跟他媽在院子裡說話,我在屋裡聽見了。”

“說什麼了?”

“他說李偉……在你之前,其實還有過一個。”

“一個什麼?”

“一個女的,不是本地人,好像是從雲南那邊弄來的。陳志軍說,那女的讓李偉打得受不了,有天半夜跑了,李強開車去追,追到縣界沒追上,後來李偉家對外就說那女的回老家了,這事就再沒人提過。”

“這大概是什麼時候的事?”

“我是嫁過去第二年聽說的,算起來應該是七八年前吧?反正肯定是在你去李家之前。”

“趙大龍還說什麼了?”

“他說……說李強厲害,什麼事都能擺平,還說那女的要是報警就麻煩了,幸虧跑了沒報案,他還說李偉脾氣太臭,遲早要出事。”

我脫力般靠在沙發背上,緩緩閉上眼睛。

上輩子李偉把我活活打死,沒想到在我之前,竟然還有過一個受害者。我絕不能讓李偉這個爛人再有機會出去禍害別人!

“安靜,你確定是你親耳聽見的嗎?”

“確定啊,烈烈姐,我以前一直不敢說,是因為我害怕,要是陳志軍知道我把這事禿嚕出去,他肯定會來找我算賬的,但是今天美鳳姐給我打電話,說了你的事,還讓我跟那邊的人徹底斷乾淨,我這才覺得,這件事你應該知道。”

“你做得對。”

“烈烈姐,這個事……頂用嗎?”

這不僅頂用,簡直就是鐵證。如果李偉之前就有家暴前科,甚至打跑過一個女人,那法院在判決撫養權時,就會認定他具有長期、反覆的家暴行為模式,絕不是他辯解的一時衝動。

更重要的是,如果能找到那個雲南女人,且她願意出來作證,那我們要面對的就不只是一場撫養權官司了,李偉必將面臨刑事追訴。

“非常有用。安靜,我問你,陳志軍提沒提過那個女的叫什麼名字?”

“沒有,就說是從雲南帶來的,我也不知道是買的還是怎麼弄來的。”

“安靜,這件事你先別跟任何人提,包括美鳳,我會讓律師去處理。”

“好。”

“還有,你今天說的這些,願不願意寫下來?就是弄個書面的證詞,到時候可能需要你籤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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